表格4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持权益变更声明书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或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0(h)条进行申报 或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0(h)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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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再受第16条的限制,请勾选此框。表格4或表格5的申报事项可能仍需继续。 请参阅 说明1(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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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选此方块以表示已根据发行人股权证券的购买或出售的合约、指示或书面计划进行交易,旨在满足10b5-1(c)条规的积极辩护条件。参阅第10条指示。 |
1. 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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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人名称
及
逐笔明细或交易代码
quidelortho 公司。 [ QDEL。 ] |
5. 报告人与发行人之关系
(勾选适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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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早交易日期
(月/日/年) 08/09/2024 | ||||||||||||||||||||||||||
4. 如为修订,原始注册日期
(月/日/年) |
6. 个人或合并/群体申报(选择适用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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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I - 取得、出售或享有之非衍生证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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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名称(第3项指示) | 2. 交易日期(月/日/年) | 2A. 如有,视同执行日期(月/日/年) | 3. 交易代码(第8项指示) | 4. 取得的证券(A)或出售的证券(D)(第3、4和5项指示) | 5. 报告交易后拥有的受益证券数量(第3和4项指示) | 6. 持有形式:直接(D)或间接(I)(第4项指示) | 7. 间接受益所有权的性质(第4项指示) | |||
编码 | V | 金额 | (A)或(D) | 价钱 | ||||||
普通股 | 08/09/2024 | S(1) | 6,344 | D | $40.8064(2) | 8,327,973 | I | 见注脚(3) | ||
普通股 | 08/09/2024 | S(1) | 67,790 | D | $41.6006(4) | 8,260,183 | I | 见注脚(3) |
表二-已经收购、出售或持有的衍生证券 (例如:puts、calls、warrants、期权、转换证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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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衍生证券标题(出售人办法第3步) | 2. 衍生证券转换或行使价格 | 3. 交易日期(月/日/年) | 3A. 如有,视同执行日期(月/日/年) | 4. 交易编码(出售人办法第8步) | 5. 取得的(A)或出售的(D)衍生证券数量(出售人办法第3、4和5步) | 6. 转换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 7. 衍生证券底层证券的标题和数量(出售人办法第3和4步) | 8. 衍生证券价格(出售人办法第5步) | 9. 举报交易后持有的衍生证券数量(出售人办法第4步) | 10. 持有形式:直接(D)或间接(I)(出售人办法第4步) | 11. 间接受益所有权的性质(出售人办法第4步) | ||||
编码 | V | (A) | (D) | 转换日期 | 到期日 | 标题 | 股份的数量或数量 |
1. 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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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报告人与发行人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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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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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报告人与发行人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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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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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报告人与发行人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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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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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报告人与发行人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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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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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报告人与发行人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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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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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报告人与发行人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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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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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报告人与发行人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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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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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报告人与发行人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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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
(街道)
报告人与发行人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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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的说明: |
1. 本表格中所报告的销售均是依据在2024年5月12日采纳的10b5-1交易计划进行的。 |
2. 第4栏所报告的价格为加权平均价格。这些股份以区间为$40.65至$40.9885的多个价格进行了多次交易。报告人保证在收到Issuer、Issuer的任何证券持有人或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要求时,提供有关区间内每个单独价格出售的股份的详细信息。 |
3. 反映了由Carlyle Partners VI Cayman Holdings, L.P. (以下简称"Carlyle投资者")实名持有的普通股。在Nasdaq上市的公开交易公司The Carlyle Group Inc.是Carlyle Holdings II GP L.L.C.的唯一成员,而Carlyle Holdings II GP L.L.C.是Carlyle Holdings II L.L.C.的管理成员,对于此处所报告的证券,Carlyle Holdings II L.L.C.是CG子公司控股有限公司的管理成员,而CG子公司控股有限公司是TC Group Cayman Investment Holdings, L.P.的普通合伙人,TC Group Cayman Investment Holdings, L.P.是TC Group Cayman Investment Holdings Sub L.P.的普通合伙人,而TC Group Cayman Investment Holdings Sub L.P.是Carlyle投资者的唯一成员,因此,上述各实体均可被视为共同拥有Carlyle投资者实名持有的证券。所有这些实体都否认所持证券的拥有权。 |
4. 第4栏所报告的价格为加权平均价格。这些股份以区间为$41.01至$41.89的多个价格进行了多次交易。报告人保证在收到Issuer、Issuer的任何证券持有人或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要求时,提供有关区间内每个单独价格出售的股份的详细信息。 |
凯雷公司,由董事费德里克Anne担任约翰·C·瑞代特首席财务官的代理人。 | 08/13/2024 | |
Carlyle Holdings II GP有限责任公司,由其唯一成员凯雷公司出任代理人,由董事费德里克Anne担任约翰·C·瑞代特首席财务官的代理人。 | 08/13/2024 | |
Carlyle Holdings II有限责任公司,由董事费德里克Anne担任约翰·C·瑞代特董事总经理的代理人。 | 08/13/2024 | |
CG Subsidiary Holdings有限责任公司,由董事费德里克Anne担任约翰·C·瑞代特董事总经理的代理人。 | 08/13/2024 | |
TC Group Cayman Investment Holdings, L.P.,由其普通合伙人CG Subsidiary Holdings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由董事费德里克Anne担任约翰·C·瑞代特董事总经理的代理人。 | 08/13/2024 | |
TC Group Cayman Investment Holdings Sub L.P.,由其普通合伙人TC Group Cayman Investment Holdings, L.P.代表,由其普通合伙人CG Subsidiary Holdings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由董事费德里克Anne担任约翰·C·瑞代特董事总经理的代理人。 | 08/13/2024 | |
TC Group VI Cayman有限责任公司,由副总裁罗伯特·罗森代表。 | 08/13/2024 | |
TC Group VI Cayman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其普通合伙人TC Group VI Cayman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由副总裁罗伯特·罗森代表。 | 08/13/2024 | |
Carlyle Partners VI Cayman Holdings, L.P.,由其普通合伙人TC Group VI Cayman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代表,由其普通合伙人TC Group VI Cayman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由副总裁罗伯特·罗森代表。 | 08/13/2024 | |
** 报告人签名 | 日期 | |
提示: 每一类在直接或间接上所拥有的证券需分开报告。 | ||
* 如果本表格由超过一个报告人提交,请详见指引4(b)(v)。 请参见第4条指引(b)(v)。 | ||
** 故意虚假陈述或遗漏事实构成联邦刑事违规行为,请参考 请参阅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 ||
注意:请提交三份表格副本,其中一份必须手动签名。如果空间不足,请另提交附件页面,以便提供额外信息。 请参见第6条指引。 | ||
回应本表格所包含的信息收集不需要回复,除非该表格显示了一个当前有效的OMB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