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 31.2
首席执行官的认证书
根据 1934 年证券交易法规则 13A-14(a)的规定
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 302 条的规定采用的
我,陆静,证明:
1. | 我已经审查了Bowen Acquisition Corp的第十表格季度报告; |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实质性事实的虚假陈述,也未省略任何必要的重要事实,使得事实陈述带有误导性,特定于本报告所涉及的时期。 | |
3. | 根据我的了解,此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对申报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按所有重要方面进行了公平呈现,对报告期间呈现的全部情况进行了全面反映。 | |
4. | 我们作为公司的另一高级管理人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中所定义的那样)和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所定义的那样)。 |
(a) | 设计了此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此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由申报公司以及其各个子公司形成的有关申报公司的实质性信息能够通过他人在这些实体内进行的交流,特别是在本报告准备期间。 | ||
(b) | (根据SEC Release Nos. 33-8238/34-47986和33-8392/34-49313省略段落); | ||
(c) | 我们评估了申报公司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一评估结果,对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了我们的结论,在结束时基于该评估。 | ||
(d) | 本报告中披露的,本登记机构在其第四财季期间发生的任何可能对本登记机构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变化;以及 |
5. | 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管理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向注册管理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 |
(a) | 所有设计或运营上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的内部财务控制都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 ||
(b) |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申报人内部财务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
日期:2024年8月13日 | BOWEN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 |
(注册人) | ||
通过: | /s/ 井路 | |
井路 | ||
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及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