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x32-2.htm

 

展示第32.2展览

 

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8条1350节认证书

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8条1350节

根据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第906条的规定通过采纳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第节规定的部分

 

关于博温收购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4年6月30日止的季度报告,已经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报告”)。本人在下面指定日期和职务上,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进行证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规定;并
   
2. 报告中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日期:2024年8月13日 BOWEN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注册人)
     
  通过: /s/ 井路
    井路
    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及会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