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x32-2.htm

 

展示第32.2展覽

 

根據美國《證券法》第18條1350節認證書

根據美國《證券法》第18條1350節

根據致富金融(臨時代碼)第906條的規定通過採納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第節規定的部分

 

關於博溫收購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2024年6月30日止的季度報告,已經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報告」)。本人在下面指定日期和職務上,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用的18 U.S.C.第1350條進行證明: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規定;並
   
2. 報告中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日期:2024年8月13日 BOWEN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註冊人)
     
  通過: /s/ 井路
    井路
    首席財務官
    (首席財務及會計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