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q224exhibit321.htm EX-32.1 Document

附件32.1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規定,依據《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規定的證書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通過)


關於Stratus Properties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十屆報告,本公司董事會主席、總裁兼首席執行官William H. Armstrong III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節採用的18 U.S.C.第1350節,特此證明在其知曉範圍內: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就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而言,在所有方面均得到了公正的呈現。

日期:2024 年 8 月 13 日
作者:/s/ 威廉 ·H· 阿姆斯特朗三世
威廉·H·阿姆斯特朗三世
    
董事會主席,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根據第906條的規定,本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已提供給公司,將由公司保留並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提出請求時提供。

本認證不得視爲公司根據1934年修改後的證券交易法第18條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