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证明
18 U.S.C. SECTION 1350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ESH季度报告 收购公司(“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结束的季度期间提交的10-Q表格,已在证券 和交易所委员会(“报告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规定,并根据18 U.S.C 第1350条的采纳,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詹姆斯·弗朗西斯特此作证:据我所知,一切属实。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准确、全面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4年8月13日
/s/ 詹姆斯·弗朗西斯 | |
詹姆斯·弗朗西斯 | |
首席执行官 | |
签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