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致富金融管理者书面声明
根据18 U.S.C.第1350条款
为了遵守18 U.S.C. ss.1350的要求,我,Lm Funding America, Inc.(下称“公司”)的董事长,特此证明,根据我所知,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第10-Q表格,于2024年8月14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下称“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全面准确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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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 Rodg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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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斯·罗杰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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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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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s/ Ian Lee 2024年8月13日 |
已向Lm Funding America, Inc.提供了签署的原件,并由Lm Funding America, Inc.保留,并根据需要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