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我已审核Nuwellis,Inc.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本季度10-Q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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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我的知识,在本报告期内,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省略需要披露的重要事实,以使所述陈述在制定时不会在该
情况下存在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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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制定和维护披露控制程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交易所法》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根据《交易所法》规则13a-15(f)
和15d-15(f))对于注册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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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于2021年1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 |
设计此类披露控制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设计此类披露控制程序,以确保在本报告编制期间特别是在注册人及其合并
下的重要信息是我们通过其他人获知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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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于2021年2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 |
设计此类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设计此类内部控制,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对于依据普遍承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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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于2021年3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 |
评估注册人的披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展示我们对披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基于这种评估
本报告时间段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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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于2021年4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 |
在本报告中披露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政季度)内发生的注册
控制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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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最近的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个人执行
是等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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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于2021年1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 |
设计或操作内部控制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缺陷,这些缺陷合理地可能对注册人记录、
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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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于2021年2月交付的产品的计划交付期前不迟于55天支付总购买价格的8.33%; |
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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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Robert Sc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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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Sc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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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金融(临时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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