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展品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的财务总监认证书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条款
根据《美国法典》第1350节(由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创立),RDE公司的下面签署的信安金融主要财务官特此证明,据该官员所知,
1. |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报告10-Q(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通过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并 | |
2. | 本报告中所含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正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 | 2024年8月14日 | /s/ Ketan Thakker | |
Ketan Thakker | |||
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及会计官) |
上述的证书仅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提供为展品,不得视为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正案第18条的目的而“提交”,也不应被视为被引用并纳入任何根据1933年证券法修正案的申报中。
根据第906条,本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或其他认证、承认或接受电子版本中出现的签名的文件,已经提供给RDE公司,并将由RDE公司保存,并根据需要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