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a021054801ex31-1_eureka.htm CERTIFICATION

展览31.1

 

首席执行官证明书 根据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条款

 

我,张芬,证明:

 

1.我已查阅了Eureka Acquisition corp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10-Q表格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此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的实质事实或忽略陈述实质事实的必要性,以便在进行陈述的情况下,就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不对该陈述提出误导;

 

3.根据我的知识,此报告中所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逐项地、真实地呈现了登记人的财务状况、营业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于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或为此期间,无可挑剔地展示。

 

4.本公司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例中所定义)和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条例所定义)以及该公司已经:

 

a)我们根据监督下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式,或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式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确保与登记人有关的重要资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由这些实体内的他人向我们知悉,尤其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我们设计了这样的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内部控制,以提供合理的保证,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

 

c)评估了申报人的信息披露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评估结果汇报了我们对该信息披露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在此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

 

d)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最近的财政季度内,有任何对务必会,或有可能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重大影响的条款进行了修改。

 

5.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申报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向注册申报人的稽核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进行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以及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的重要弱点,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申报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其重要与否。

 

日期:2024年8月14日 作者:
    张芬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