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ea021054801ex31-2_eureka.htm CERTIFICATION

展览31.2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员证明 根据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条款

 

我,Zhechen Wang,证明:

 

1.我已经审查了Eureka Acquisition corp的10-Q表格的这份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并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陈述,也没有遗漏任何必要的重要事实,以使在这种陈述下,在覆盖本报告期间的情况下,这些陈述不具有误导性;

 

3.根据我的知识以及本报告所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登记者截至本报告中呈现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本公司的其他签署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按照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按照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定义)。

 

a)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促使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关于登记公司的重要资讯,包括其合并附属公司,被其他实体内的人士通知给我们,尤其是在准备这份报告的期间;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是导致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设计,以便根据普遍认可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状况和财务报表的准备提供合理的保证;

 

c)评估了登记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评估结果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在本报告所涵盖的期末的有效性做了陈述;并且根据此评估做出了关于该报告所涵盖的期末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

 

d)本报告中披露了在该公司最近一个财年的第四个财季(如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中,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文件做出的任何变动,该变动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文件产生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文件产生重大影响。

 

5.注册申报人的其他核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申报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具有同等职能的人)披露:

 

a)所有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会对公司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任何涉及在注册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具有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欺诈行为,不论其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8月14日 作者: /s/ 王哲臣
    王哲臣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

(信安金融财务长和
首席会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