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依據認證
18 U.S.C. 第1350條,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特此簽名,茲證明身為Eureka Acquisition corp(下稱「公司」)的一名官員,在美國法典第18條第1350條及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情況下,據其所知:
(1) | 2024年6月30日結束的季度內公司提交的10-Q表述報告(「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13(a)或15(d)的要求。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完全准確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績。 |
日期:2024年8月14日 | 作者: | |
張芬 | ||
首席執行官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