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根据《萨班斯-奥克利法案》第302条和证券交易所1934年法案13A-14和15D-14规定,特此证明由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4(b)或规则15d-14(b)和18 U.S.C.第1350节。
在与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报告(第十届-Q表格)上,BlockchainCoinvestors Acquisition Corp.(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其在今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报告”)的文件中,我,Lou Kerner,作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根据被采纳的2002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所要求的18 U.S.C. § 1350进行认证,声明:
1. | 此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 |
2. |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以所有重要方面为前提,公正地展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
日期:2024年8月14日 | 通过: |
/s/路·科纳 |
路·科纳 | ||
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