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Forte Biosciences,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人依照《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美国刑法典》第1350条的规定予以证明:
日期:2024年8月14日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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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安东尼-赖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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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赖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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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金融(临时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