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fbrx-ex32_2.htm EX-32.2 EX-32.2

 

展品32.2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Forte Biosciences,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本人依照《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納的《美國刑法典》第1350條的規定予以證明:

(1)
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和
(2)
報告中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如實,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日期:2024年8月14日

通過:

 

/s/安東尼-賴利

 

 

 

安東尼-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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