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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薩班斯-歐克斯法案》第18 USC 1350條款的認證
信安金融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
關於Taitron Components Incorporated(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本人分別以公司首席執行官和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的身份,在18 U.S.C.第1350節,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特此證明: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版的證券交易所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和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日期:2024年8月14日
/s/ Stewart Wang Stewart Wang 首席執行官和總裁。 簽名:/s/ Ian L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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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David Vanderhorst David Vanderhorst 致富金融首席財務官及秘書 (信安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