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2.2
根據以下內容進行認證
18 U.S.C. 第1350條,按照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第906節
關於Lulu’s Fashion Lounge Holdings, Inc.(「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報告(「報告」)根據當前日期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我根據18 U.S.C. § 1350以及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特此證明:
(1) | 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和 |
(2) | 報告中所載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成果。 |
日期:2024年8月14日 | | 作者: | /s/ Tiffany R. Smith |
| | | 蒂芙尼·R·史密斯 |
| | | 首席財務官 |
| | | (信安金融及會計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