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2024年6月30日止的第10-Q表格,由VS Trust(以下簡稱「申報人」)及其旗下所有基金類型提交於美國證券交易所的申報文件中,我,申報人的主要執行官Justin Young,謹此證明,在我所知悉之範圍內,本申報文件內容屬實:
(1) | 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已經受到修訂; 及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現了登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
日期:2024年8月14日 | 作者: | /s/ Justin Young |
名稱: | Justin Young | |
職稱: | 主要執行官 VS 信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