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1.2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認證 根據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302條。
我,趙子豪,證明:
1. | 我已經審核了GD Culture Group Limited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 |
2 |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充分、真實反映了本報告中所列舉的期間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
3 | 本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會負責建立和維護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並且已經: |
4 | 註冊人的另一位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所定義)和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所定義),並且: |
a。 | 設計將謝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通過其他人在編制本報告期間內向我們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 |
我們將附件1「比較的特徵」與附件A上顯示在最終數據文件上的對應信息上的更新後的數據文件進行比較,發現該信息一致。 | 設計了這樣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設計以依據普遍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可靠地報告財務情況和編制財務報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證; | |
c. | 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並根據這些評估,就根據本報告涵蓋期間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的結論; | |
d. |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內發生的任何影響到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系統的重大變化,或者合理可能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變化; |
5 | 註冊機構的其他證明官員和我已基於我們最近的內部控制評估向註冊機構的核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披露: |
a。 |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運作中存在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很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以及 | |
b。 | 任何涉及在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大。 |
日期:2024年8月14日 | 通過: | /s/Zihao Zhao |
Zihao Zhao | ||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 ||
(信安金融公司財務總監和首席會計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