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认证
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节
根据以下规定采用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节
根据2024年6月30日结束的季度的电池未来收购CORP(“公司”)的10-Q表格的季度报告(“报告”),在此,签名人以下文所示的身份和日期,特此根据美国法典第18卷第1350节,以及遵循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节的相关规定进行认证,声明如下:
|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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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
日期:2024年8月14日 | 电池未来收购 CORP。 | ||
| (登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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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s/ 隋方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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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方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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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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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和会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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