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a021114401ex31-1_gpact3acq.htm CERTIFICATION

附表31.1

 

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规则13A-14(A)的要求,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的规定采纳

 

我,Antonio Bonchristiano,证实:

 

1.我已审核了GP-Act III Acquisition Corp.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本季度10-Q表格。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要事实陈述,也没有省略需要在特定情况下进行陈述的重要事实,使所作的陈述在报告期内不会给人以误导;

 

3.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以所有方面正确反映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按照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的定义),“注册公司”,并为其内部控制核心的财务报告(按照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的定义),“登记公司”,我们已经:

 

a)设计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确保与“注册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向我们通报,尤其是在准备本报告期间;和

 

b)[根据SEC发布编号33-8238/34-47986和33-8392/34-49313省略段落];

 

c)评估“登记公司”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就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提出我们的结论,根据这种评估,截至本报告涵盖的期间结束;和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发生在“登记公司”最近财政季度期间(每年报告的情况下为“登记公司”的第四财政季度)的“登记公司”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变化,这些变化对“登记公司”的内部财务报告造成了实质性影响或可能会实质性影响;和

 

5.董事会的其他证明官员和我根据我们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最新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a)所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合理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无论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8月14日    
     
    /s/ 安东尼奥 · 邦克利斯蒂亚诺
    Antonio Bonchristiano
    首席执行官
    (主要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