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展品
根據18 U.S.C.第1350節的規定的認證的PURSUANt;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通過的採納
根據1934年修訂版《證券交易法》第13a-14(b)規則和美國法典第18章第63章第1350節(18 U.S.C.§1350)的規定,Genelux Corporation(「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Thomas Zindrick,J.D.,以及公司的首席財務官Lourie Zak在此分別證明,就他或她所知:
(1) 本公司於2024年6月30日結束的季度報告,本附表已作爲附件在其中,編號爲32.1,該報告完全符合證券交易所法第13(a)節或第15(d)節的規定;並且
日期:2024年2月20日
日期: 2024年8月14日
/s/ 托馬斯·津德里克,法學博士 | /s/ 露麗·扎克 | |
托馬斯 津德里克,法學博士 | 洛裏 扎克 | |
總統, 首席執行官兼董事長 | 首席 財務官員 | |
(校長 執行官) | (校長 財務和會計官員) |
本證書附在與其有關的10-Q表格中,不視爲向證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得通過參考併入Genelux公司根據修訂後的1933年證券法案或修訂後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不論在10-Q表格日期之前還是之後進行),忽略任何包含在該申報文件中通用併入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