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x31-1.htm

 

展品 31.1

 

認證

 

我, Jerome D. Jabbour,證明:

 

1。 我已閱讀了matinas biopharma holdings,inc.的10-Q表格報告;

 

2. 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在覆蓋本報告的時間內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必要材料,以免所述陳述因發佈期間而變得誤導;

 

3. 根據我的知識,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以及本報告中提供的時段內竭力反映了報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我和註冊者的其他核准官員共同負責建立和維持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定義見於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以及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定義見於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

 

(a)我們設計了這樣的資訊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使這樣的資訊披露控制和程序得以設計,以確保有關報告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資訊,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由其他實體內的其他人知曉,特別是在這個期間內;

 

(b)我們設計了這樣的內部控制程序,或在我們監督下設計這樣的內部控制程序,以提供合理的保證,以便按照公認會計原則準備面向外部目的的財務報告和財務報表;

 

(c)我們評估了報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關於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以便根據這樣的評估,覆蓋本報告的期末; 和

 

(d)我們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報告人最近財政季度內發生的報告人內部控制變化(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報告人的第四財政季度),該變化對報告人的內部控制產生了實質性影響,或者有合理的可能性影響報告人的內部控制;和

 

5.本公司的另一認證官員和我,根據最新的內部控制評估,向公司的核數師、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同等職能的人員)進行了披露:

 

(a)在內部控制過程的設計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性缺陷,這些缺陷合理地可能會對報告人的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和

 

(b)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報告人內部控制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員工的任何欺詐,無論其是否重要,在報告人內部控制過程中均須予以報告。 Frank I Igwealor

 

日期: 2024 年 8 月 14 日 作者: /s/ 傑羅姆·賈布爾
  姓名: 傑羅姆 D. Jabbour
  標題: 首席 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