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报表31.2
认证
我,Kenneth Brimmer,证明:
1. | 我已审阅了Bt Brands, Inc.的这份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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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不实陈述的重大事实,也没有遗漏必要的重大事实,使得所作陈述在制作时的环境下,在本报告所涵盖的时期内,不存在误导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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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呈现了注册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截至本报告中呈报的期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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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注册者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有责任建立和维护控制披露和程序(如《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以及注册者的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并且已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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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设计这样的控制披露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控制披露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有关注册者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时期内,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向我们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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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设计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依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就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编制,为对外目的提供合理保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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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根据对公司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评估,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的评估基础上;并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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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变更的任何情况,该变更发生在公司最近的财务季度(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公司第四财务季度),该变更已经或者有合理的可能会实质性地影响公司内部财务报告的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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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和公司其他控股股东,根据我们最近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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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所有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或操作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有合理的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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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财务信息 | 无论是否重大,任何欺诈行为都涉及登记用户内部控件财务报告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 |
日期:2024年8月14日 |
| /s/ Kenneth Brimm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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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nneth Brimmer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COO兼CFO (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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