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報表32.1
證明
依據18 U.S.C.第1350條款,在- -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第906條款通過採用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Corner Growth Acquisition Corp.(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二季度10-Q表格,與本日期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相關,本人Marvin Tien,爲公司的首席執行官,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刑事法典》第1350條,特此聲明,據我所知:
(1) | 該報告充分遵守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和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
日期:2024年8月14日 | | | |
| 通過: | /s/ Marvin Tien | |
| | 名稱: | Marvin Tien 聯合主席、首席執行官和代理首席財務官 |
| | 標題: | 共同主席、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