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6 vivakor_ex32-2.htm EXHIBIT 32.2

 

32.2展品

 

根據美國《證券法》第18條1350節認證書

18 美國法典第 1350 節,

根據致富金融(臨時代碼)第906條的規定通過採納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第節規定的部分

 

根據Vivakor, Inc.(「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與本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本人Tyler Nelson,公司首席財務官,特此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項下采用的《18 U.S.C.第1350條》進行證明: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和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準確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s/ 泰勒·納爾遜  
泰勒 納爾遜  
首席財務官  
(主要財務官和主要會計官)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