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1.2
認證
我,致富金融(臨時代碼)的首席財務官Mitchell B. Trotter,確認:
1. | 我已經審閱了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 |
2. |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的重要事實陳述或者在有關情況下 省略的重要事實陳述,以使得在所述期間,所作的陳述不違反相關規定。 |
3. | 基於我的知識,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以所有重大方面如實體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運營結果和現金流; |
4. | 申報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對申報人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的)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f)和15d-15(f)所定義的)負有責任。我們: |
a。 | 設計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引起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註冊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由其他企業中的人員向我們知曉,尤其是在準備該報告的期間; |
我們將附件1「比較的特徵」與附件A上顯示在最終數據文件上的對應信息上的更新後的數據文件進行比較,發現該信息一致。 | 設計了內部財務控制或監督這些內部財務控制的設計,以依照通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使用編制財務報表的可靠性保證; |
c. | 評估註冊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這樣的評估在該報告所涵蓋的期末,陳述了我們關於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 |
d. | 在該報告中披露了註冊人最近財政季度(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財政季度)內出現的對註冊人的內部控制財務報告有重大影響或有合理可能對註冊人的內部控制財務報告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變化;和 |
5. | 根據我們最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本公司的其他證明官員和本人已向註冊會計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披露: |
a。 | 有關內部控制財務報告的設計或操作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或弱點合理地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概括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和 |
我們將附件1「比較的特徵」與附件A上顯示在最終數據文件上的對應信息上的更新後的數據文件進行比較,發現該信息一致。 | 涉及管理或其他在註冊人內部控制財務報告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僱員的任何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要。 |
日期:2024年8月16日 | |
/s/ Mitchell B. Trotter | |
Mitchell B. Trotter | |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 |
(財務總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