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nnax_ex312.htm CERTIFICATION nnax_ex312.htm

展览31.2

 

302节证明书

新瞬集团信安金融官员

 

我,梁天龙David,证明:

 

1.

我已审阅New Momentum Corporation的第10-Q表格季报;

 

 

2.

据我的了解,这份季度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不实陈述或者疏漏的重要事实,这些陈述根据被陈述之时的背景,在本季度报告涵盖期间内不能误导;

 

 

3.

据我的了解,本季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如实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营运成果和现金流量,且所述期间的财务报告编制符合要求;

 

 

4.

本公司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应对该公司建立和维护控制项、披露管制和程序(参见交易法规第13a–15(e)和15d–15(e)条),以及该公司的内部财务报告管制和程序(参见交易法规第13a–15(f)和15d–15(f)条),并已:

 

 

(a)

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其他实体在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向我们披露有关本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广泛接受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用途准备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c)

根据此次评估,我们对报告期结束时的申报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做出了评估,并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我们对申报控制和程序效力的结论。

 

 

 

 

(d)

在本报告中公开注册人的最近财务季度内(对于年度报告,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所发生的影响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内部控制变化,并且该变化具有实质性影响或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

 

5.

本公司其他认证负责人和我已根据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本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披露了这方面的信息: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商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b)

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日期:2024年8月19日

 

/s/ 梁天龙大卫

 

 

 

梁天龙大卫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首席会计师,信安金融负责人

和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