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3 ex31-1.htm

 

展览 31.1

 

首席执行官认证

依照第302条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

 

我,Marco Alfonsi,证明:

 

1. 我已审核了Can b公司的这份10-Q季度报告。

 

2. 根据我所知,本报告中不含任何虚假陈述或为避过重要事实而遗漏必要的陈述,在考量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下,对涵盖本报告所述期间的状况而言,其陈述非误导性的;

 

3。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本季报告中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相当于所有重要方面地呈现了登记者截至报告期间和该报告所呈现的营运业绩和现金流的财务控制项;

 

4. 公司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设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所定义)以供公司使用,我们已经:

 

  a) 经过我们的监督,我们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导致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关于登记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其他人在这些实体内传递,特别是在准备本季度报告的期间;
     
  b) 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按照普遍会计原则,在外部目的下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保证和财务报表的准备;
     
  c) 根据我们的评估,我们评估了登记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阐明了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基于该评估;
     
  d) 本报告中披露了登记人在最近财政季度内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发生变化(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登记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该变化对登记人的内部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有合理可能对登记人的内部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的其他核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内部控制的最近评估,向公司的稽核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

 

  a) 所有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有可能会对登记人的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资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无论涉及的金额是否重大。

 

日期: 2024年8月19日 作者: /s/ Marco Alfonsi
    Marco Alfonsi,
    总裁 执行长 (首席执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