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31.2
认证
我,Ryan Spick,证明:
1. | 我已经审查了2024年6月30日截止的Fortune Rise Acquisition Corporation第10-Q季度报告;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
3. | 本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会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并且已经: |
4. | 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按照《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的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照《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的定义)并已: |
a. | 根据我监督下设计的规定,确保在编制此报告期间,他人通过这些实体向我披露与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 | |
我们将附件1“比较的特征”与附件A上显示在最终数据文件上的对应信息上的更新后的数据文件进行比较,发现该信息一致。 | 根据我监督下设计的规定,为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编制外部报表依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提供合理保证; | |
c. | 根据我对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在此报告中展示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为止。 |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本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这种变化在本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有可能对本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并且 | |
5. | 根据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我已向公司稽核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应职能的人员)披露: | |
a. | 所有对财务报告进行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营方面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其对报告对象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有合理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问题;以及 | |
我们将附件1“比较的特征”与附件A上显示在最终数据文件上的对应信息上的更新后的数据文件进行比较,发现该信息一致。 | 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
日期: 2024年8月19日 | |||
/s/ Ryan Spick | |||
Ryan Spick,致富金融(临时代码)首席财务官 | |||
(信安金融及会计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