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4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持權益變更聲明書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進行申報 或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進行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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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再受第16條的限制,請勾選此框。表格4或表格5的申報事項可能仍需繼續。 請參閱 說明1(b)。 | |||||||||||||||||
勾選此方塊以表示已根據發行人股權證券的購買或出售的合約、指示或書面計劃進行交易,旨在滿足10b5-1(c)條規的積極辯護條件。參閱第10條指示。 |
1.報告人姓名及地址*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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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行人名稱 和 股票或交易符號
阿斯特拉實驗室公司 [ 阿拉布 ] |
五.報告人與發行人的關係
(檢查所有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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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早交易日期
(月/日/年) 08/16/2024 | ||||||||||||||||||||||||||
4.如有修訂,原件提交日期
(月/日/年) |
六.個人或聯合/團體申報(查看適用明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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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I - 取得、出售或享有之非衍生證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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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證券名稱(第3項指示) | 2. 交易日期(月/日/年) | 2A. 如有,視同執行日期(月/日/年) | 3. 交易代碼(第8項指示) | 4. 取得的證券(A)或出售的證券(D)(第3、4和5項指示) | 5. 報告交易後擁有的受益證券數量(第3和4項指示) | 6. 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第4項指示) | 7.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第4項指示) | |||
編碼 | V | 金額 | (A)或(D) | 價錢 | ||||||
普通股 | 08/16/2024 | S(1) | 13,915 | D | $41.79(2) | 1,326,908 | D | |||
普通股 | 879,108 | I | 由泰特信託管理(3) |
表二-已經收購、出售或持有的衍生證券 (例如:puts、calls、warrants、期權、轉換證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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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衍生證券標題(出售人辦法第3步) | 2. 衍生證券轉換或行使價格 | 3. 交易日期(月/日/年) | 3A. 如有,視同執行日期(月/日/年) | 4. 交易編碼(出售人辦法第8步) | 5. 取得的(A)或出售的(D)衍生證券數量(出售人辦法第3、4和5步) | 6. 轉換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 7. 衍生證券底層證券的標題和數量(出售人辦法第3和4步) | 8. 衍生證券價格(出售人辦法第5步) | 9. 舉報交易後持有的衍生證券數量(出售人辦法第4步) | 10. 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出售人辦法第4步) | 11.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出售人辦法第4步) | ||||
編碼 | V | (A) | (D) | 轉換日期 | 到期日 | 標題 | 股份的數量或數量 |
回覆的說明: |
1. 代表報告人出售發行人普通股,以滿足購買及行使預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單位要求的稅款扣繳義務。這樣的出售是由發行人事先作出的選擇,在限制性股票單位發放前要求以“沽出以支付”的方式滿足稅款扣繳義務,並不代表報告人的自由交易。 |
2. 列四中報告的價格為加權平均價格。股份以多筆交易形式出售,價格標註在 $41.78 至 $41.86 之間。報告人承諾在被要求時向發行人、任何證券持有人或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工作人員提供有關在此腳注設定的範圍內以每個單獨價格賣出的股份的全部信息。 |
3. 這些股份直接由Michael t Tate和Jeanne Larue Tate作為Tate 1997 Living Trust Dated April 24, 1997(“Tate Trust”)的受託人擁有,而報告人是受託人之一。報告人除了對其在其中的經濟利益,否則不主張對這些股份有任何實質擁有權益,此次提交的4表格不是法定目的下,聲明報告人對這些證券有實質擁有權益。 |
備註: |
/s/菲利普·馬扎拉,代理律師 | 08/20/2024 | |
** 報告人簽名 | 日期 | |
提示: 每一類在直接或間接上所擁有的證券需分開報告。 | ||
* 如果本表格由超過一個報告人提交,請詳見指引4(b)(v)。 請參見第4條指引(b)(v)。 | ||
** 故意虛假陳述或遺漏事實構成聯邦刑事違規行為,請參考 請參閱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 ||
注意:請提交三份表格副本,其中一份必須手動簽名。如果空間不足,請另提交附件頁面,以便提供額外信息。 請參見第6條指引。 | ||
回應本表格所包含的信息收集不需要回覆,除非該表格顯示了一個當前有效的OMB號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