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ddd-2024_03x31exx322.htm EX-32.2 Document

附件 32.2

證明
18美國法典第1350節,
根據所採用的方法,
《發行證券法》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

根據2002年索爾茲伯裏-豪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第906條款的要求,本證明書隨附於3d系統公司(發行人)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第10-Q季度報告(以下簡稱「10-Q表格」)。

本人Jeffrey Creech,作為發行人的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暫時代碼振興金融),依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906採用之18 U.S.C.§1350,據我所知:

(i)10-Q表格完全符合證券交易所法案第13(a)或第15(d)部分的要求;
(ii)10-Q表格中所包含的信息, 在所有重要方面, 公正地呈現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

日期:二零四年八月二十日
/s/ 杰弗裡 ·D· 克里奇
姓名:傑弗里 ·D· 克里奇
(首席財務官)

上述證明僅根據18 U.S.C. § 1350提供,並不作為報告的一部分或作為單獨的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