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
目前報告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或15(d)條款
證券交易法1934年第13或15(d)條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件日期):
675 Almanor Ave.
(成立的州或其他地區) (公司註冊地) |
(委員會 文件號碼) |
(國稅局雇主識別號碼) 識別號碼) |
(總部辦公地址)
註冊者的電話號碼,包括區域號碼:
無可奉告
(如果自上次報告以來更改了前名或前地址)
如下方框表示,如表8-K記錄同時滿足在以下條款下登記人的提交要求:
根據證券法第425條規定(17 CFR 230.425),書面通信 |
根據交易所法案第14a-12條(17 CFR 240.14a-12),徵詢資料。 |
根據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4d-2(b)),進行預先開始的通信 |
根據《交易所法》第13e-4(c)條(17 CFR 240.13e-4(c)),在展開前的通信。 |
根據法案第12(b)條規定註冊的證券:
每種類別的名稱 |
交易 |
每個交易所的名稱 | ||
請用勾選符號表示申報人是否符合《1933年證券法》第405條(第230.405章)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20億2條(第2401.2億2章)中對新興成長企業的定義。
新興成長型公司
如果是新興成長型企業,在符合任何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所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改的財務會計準則的遵循的延伸過渡期方面,是否選擇不使用核准記號進行指示。☐
項目2.02 | 業績與財務狀況。 |
2024年8月21日,新思科技有限公司(Synopsys, Inc.)新思科技”, “我們”, “我們的”,或者“我們”)發表新思科技2024年7月31日結束的第三財季財務業績的新聞稿。新聞稿副本作為附件99.1提供並附附在此,並已參照納入本文件。
此次現行報告中的信息,包括附件99.1的附件並已參照納入本文件,在任何文件檔案目的下並不被視為根據1934年通過的《證券交易法》第18條的“已歸檔”,或者對該部分或1933年通過的《證券法》第11條和第12條(a)(2)部分負責。包含在此文件和隨附展示中的信息不得被引用並納入新思科技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任何註冊申報書或其他文件,無論是在此日期前還是之後提交,不管這些文件中是否存在任何普通納入語言,除非在該文件中經過具體參照明確設置。
項目9.01 | 財務報表和展示文件。 |
(d) 展品
展覽 數字 |
展覽標題 | |
99.1 | 新思科技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结束的第三个财季的经营业绩的新闻稿,发布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 | |
104 | 交互式數據文件封面(嵌入內聯XBRL文檔中)。 |
簽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机构特此委托特定授权人代表签署本报告。
SYNOPSYS,INC。 | ||||||
日期:2024年8月21日 | 作者: | /s/ 约翰·F·朗克尔二世。 | ||||
约翰·F·朗克尔二世。 | ||||||
總法律顧問兼企業秘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