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品4.4
註冊人證券的說明
1934年交易法
截至2024年6月30日,厄比奎蒂公司(以下稱爲"我們"或"公司")的普通股票,每股面值0.001美元("普通股票"),已在1934年修訂後的《證券交易法》第12條項下注冊。
我們的普通股的以下描述不完整,並受到我們的第三次修訂的公司章程和修訂後的公司章程的限制和合格的引用,這些都作爲我們的10-k表格年度報告的附件或參考文獻被提交。並且根據特拉華州的《公司法》(「DGCL」)進行解釋。您應閱讀我們的第三次修訂的公司章程和修訂後的公司章程以及適用的DGCL規定,以了解「普通股」的規定的完整描述以及對您可能重要的其他條款。
普通股票
根據我們第三次修改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我們授權的股本股份由5億股普通股組成,每股面值爲$0.001。截至2024年8月22日,我們發行的普通股爲60,469,583股。截至該日期,尚有107,371股普通股待RSU有效。
持有我們普通股的股東有權在董事選舉以及所有提交給股東投票的事項中,每持有一股普通股就有一票的表決權。持有我們普通股的股東有權按比例分享董事會根據法律可用的資金分派的股息,如果有的話,但須受到任何未償還的優先股的優先股息權利的限制。在我們解散、清算或清算後,持有我們普通股的股東有權在償付所有債務和其他負債後,按比例分享我們的合法淨資產,但須受到任何未償還的優先股的優先權的限制。持有我們普通股的股東無優先購買、認購、贖回或轉換權。我們普通股股東的權利、特權和待遇受到我們未來可能指定併發行的任何系列優先股的股東權益的影響和限制。我們所有的普通股已經完全支付並無累進責任。
優先股
我們的授權註冊資本股票包括50,000,000股優先股,每股面值$0.001。截至2024年8月22日,我們的優先股未發行。我們的董事會有權在不需要股東進一步投票或採取行動的情況下,不時發行一系列優先股,並確定或更改每一系列優先股的名稱、權力、偏好和權利、以及每一系列優先股的資格、限制或限制,包括股息權利、股息比率、轉換權、投票權、贖回權和贖回條款(包括沉沒基金條款)等,贖回價格、優先清償權和構成任何系列或任何系列的名稱的股票數量,這些權利可能高於普通股的權利。優先股的發行可能會對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權產生不利影響,以及普通股持有人收到股利支付和清算支付的可能性,也有可能會延遲、推遲或阻止所有權變更的效果。
註冊權益
根據我們和一些股東之間的註冊協議,我們的首席執行官持有的包括但不限於 56,278,181 股普通股在內的普通股的持有人享有以下與《1933年證券法修正案》("證券法")下的註冊權有關的註冊權。根據適用情況,我們將這些股票合稱爲「登記證券」。
開多形式的要求註冊權。在任何時候,至少持有我們首次公開募股中發行的可轉債的註冊證券的持有人,可要求我們在《證券法》下以S-1表格進行註冊,涵蓋由這些股東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註冊證券的公開發行和銷售,前提是這些股東在此次發行中計劃出售的註冊證券價值至少爲2500萬美元。在任何此類要求下,我們必須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註冊被要求註冊的註冊證券以及根據下文描述的附帶註冊權要求我們註冊的所有其他註冊證券。對於註冊證券的持有人,我們只有在回應這些要求註冊權時才有義務進行兩次註冊。
如果我們的董事會合理決定這樣的註冊有可能對我們計劃或擬定參與的交易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我們可能會推遲這樣的註冊最多120天。
開空形式註冊權。 在我們有資格在S-3表格上提交註冊聲明之後的任何時間,我們的初次公開發行中的A系列優先股的轉換而發行的可註冊證券的持有人可以書面要求我們在S-3表格上進行註冊,前提是該持有人在該發行中提議出售的可註冊證券的價值至少爲500萬美元,但在某些例外情況下除外。我們有義務在任何12個月的時間內提交最多兩個S-3表格的註冊聲明。
附帶註冊權益。如果我們註冊任何證券以供公開出售,包括根據股東發起的要求註冊,持有可註冊證券的持有人將有權利將其股份納入註冊聲明,但受僱員福利計劃和合並收購相關的某些例外情況限制。任何承銷發行的承銷商將有權按比例限制註冊聲明中納入的可註冊證券的數量,但受到某些限制的約束。
註冊費用。我們將支付所有與長期要求、短期要求或其他與註冊相關的支出,但承銷折讓和銷售佣金將由可登記證券持有人承擔。
賠償。註冊協議中包含有關控件的賠償條款,根據這些條款,如果我們在註冊聲明中存在重大誤述或疏漏,或者違反了聯邦和州證券法,我們將有義務賠償出售股東、承銷商和他們的某些關聯方。作爲將他們的證券納入根據需求或附帶註冊權行使的任何註冊聲明的條件,我們可能要求出售股東同意就由他們造成的誤述或疏漏向我們提供賠償。
特拉華州法律以及我們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的防收購效應
我們第三次修正和重訂的公司章程以及我們修正和重訂的章程包含了某些條款,可能會導致延遲、推遲或阻止其他方收購我們。我們預計這些條款和特定的德拉華州法律條款會阻止脅迫性的收購行爲和不足的收購要約。這些條款也旨在部分地鼓勵試圖收購我們的人首先與我們的董事會協商。我們相信,增加保護我們談判能力以獲得對敵意或未經邀請收購者更有利條款的好處,超過了阻止收購提案的劣勢。
未指定的優先股。正如上文所討論的,我們的董事會有權發行具有表決權或其他權益或優先權的優先股,這可能會妨礙任何改變我們控制權的嘗試。這些和其他條款可能會阻止敵意收購或延遲改變我們公司的控制權或管理權。
股東以書面同意或召開特別會議的能力受到限制。我們的第三次修訂和重訂章程規定,我們的股東不能以書面同意的方式行事,這可能延長了採取股東行動所需的時間。因此,控制多數股權的持有人將無法修改我們的章程或公司章程,或者在不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開股東大會的情況下罷免董事。
此外,我們的第三份修正和重述公司章程以及修正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規定,股東特別會議只能由董事會根據經過大部分授權董事批准的決議、董事會主席、我們的首席執行官或總裁(在首席執行官不在場的情況下)來召開。股東不能召開特別會議,這可能會延遲我們的股東迫使考慮提案或對控制我們大部分資本股的持有人採取任何行動,包括撤換董事。
對股東提名和提案的事先通知要求。我們的修訂和重述章程對股東提案和董事選舉的提名設定了事先通知程序,除非由董事會或董事會指示提名。如果未按照正確程序進行,這些規定可能會阻止在會議上進行某些業務。這些規定可能還會阻止或阻撓潛在收購者進行代理選舉以選舉收購者自己的董事團隊或以其他方式獲取我們公司的控制權。
董事會分類。我們第三次修正和重訂的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將分爲三個類別,其中之一每年由股東選舉一次。每個類別的董事任期爲三年。我們的分類董事會可能會阻止第三方提出要約收購或試圖控制我們,因爲這通常會使股東更難以替換大多數董事。
董事的選舉與罷免。我們的第三次修訂和補充的公司章程以及修訂和補充的公司章程中包含了確定任命和罷免我們董事會成員的具體程序的條款。根據我們的第三次修訂和補充公司章程以及修訂和補充後的公司章程,董事會內的空缺和新創建的董事職位只能由董事會現任成員中的多數人填補。根據我們的第三次修訂和補充的公司章程以及修訂和補充後的公司章程,董事只能因合理原因被罷免。
無累積投票權。特拉華州《一般公司法》規定,除非我們的修訂章程另有規定,股東無權在董事選舉中累積投票權。我們的第三次修訂章程和修訂後的公司章程和修訂後的公司章程均未明確規定累積投票權。沒有累積選票,少數股東可能無法獲得和累積選票容許的股東所能獲得的董事會席位。沒有累積投票權會使少數股東更難獲得在董事會上獲得席位,進而影響我們董事會關於收購的決定。
特拉華的反收購法規定。我們受到《特拉華州公司法》第203節規定的約束,該法規對公司收購進行管理。一般來說,《特拉華州公司法》第203節禁止在某些情況下,在股東成爲感興趣的股東之後的三年內與該股東進行業務合併,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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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在交易日期之前,我們的董事會批准了業務合併或導致股東成爲有利益的股東的交易; |
| • | | 在成爲有利益的股東的交易完成後,有利益的股東持有公司在交易開始時未流通的股份中至少85%的表決權股份,根據第203節的規定計算; 或 |
| • | | 在交易日期或之後,我們的董事會批准了業務組合,並由股東年度或特別會議授權,並且不是以書面同意,而是以至少持有的未被有利益股東持有的流通表決權股份的三分之二的肯定投票通過。 |
一般來說,業務組合包括合併,資產或股票出售或其它交易,從而使有關股東獲得財務利益。有關股東是指與子公司和關聯人一起,擁有或在有關股東身份確定之前的三年內擁有公司已發行的表決權股的15%或更多的人。我們預計該條款的存在將對董事會未事先批准的交易產生反收購效應。我們還預計,根據第203條可能會抑制可能導致股東所持普通股股票市場價格溢價的嘗試。
特拉華法律規定和我們第三次修訂的公司章程和修訂的公司規約可能會使其他人對敵意收購持消極態度,因此也可能抑制市場上我們普通股票的臨時波動,這些波動通常是由實際或傳聞的敵意收購企圖引起的。這些規定還可能防止對我們的管理進行變更。這些規定可能會使股東難以實現他們認爲符合自身最佳利益的交易。
轉讓代理人和註冊人
我們普通股票的過戶代理人和註冊人是Computershare Trust公司。過戶代理人的地址是150 Royall St.,Suite 101,Canton,MA 02021。
上市
我們的普通股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以"UI"爲交易標的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