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 20549
表單
當前報告
根據第13或15條
1934年證券交易法
報告日期(最早事件報告日期):
(註冊人的確切名稱如其章程所述)
(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 公司註冊) |
(委員會檔案編號) | (美國國稅局僱主 識別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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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執行辦公室地址) | (Zip Code) |
(
(註冊人電話號碼,包括 區號)
如果表格8-K的提交意圖同時滿足註冊人根據以下任何條款的提交義務,請勾選下方適當的框。
根據證券法第425條(17 CFR 230.425)進行的書面通信 | |
根據《交易法》第14a-12條規定(17 CFR 240.14a-12),進行徵集材料 | |
根據交易所法第14d-2(b)條的規定進行的預先開始通信(17 CFR 240.14d-2(b)) | |
根據交易所法第13e-4(c)條款的預開始通信 (17 CFR 240.13e-4(c)) |
根據法案第12(b)節註冊的證券:
每個類別的標題 | 交易標的 | 註冊的每個交易所的名稱 | ||
資本市場 | ||||
請在以下複選框內打勾,表明註冊申請人是否爲《1933年證券法規則》第405條或本章第230.405條或《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第1202.2條或本章第240.12億.2條定義的新興成長型企業。
成長型企業
如果是新興成長性企業,請勾選是否選擇使用延長的過渡期以符合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根據《交易法》第13(a)節的規定。
項目2.02。運營和財務控件的結果
在2024年8月23日,蒙大拿 科技公司(“公司)發佈了新聞稿,宣佈2024年第二季度的財務和運營結果。新聞稿的副本附在本文件的99.1展覽中。
根據本項2.02和項7.01提供的信息不應被視爲《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節(經修訂)的「提交」,交易法也不應受到該節的責任,並且不應被納入任何根據《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或交易所法的提交中,除非在此類提交中明確規定特定引用。.
項目 7.01 監管 FD 披露
第2.02項下所列信息在此通過引用納入本文件。
項目9.01基本報表和展示
99.1 | 蒙大拿科技公司的新聞稿 日期:2024年8月23日。 |
104 | 封面互動數據文件(嵌入在 內聯XBRL文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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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申報人已授權下列人員爲其簽署本報告。
蒙大拿科技公司 | ||
日期:2024年8月23日 | 作者: | /s/ Stephen S. Pang |
姓名: | Stephen S. Pang | |
職務: | 首席財務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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