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的闡述
信安金融財務主管
根據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Maquia Capital收購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公司報告」),我,公司財務總監Jeronimo Peralta,根據《美國刑法第1350條》,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所採納,特此保證,據我所知:
1. | 該報告完全遵守修改後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和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充分展示了公司截至報告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
日期:2024年8月22日 | 通過: | /s/ Jeronimo Peralta |
| | Jeronimo Peralta |
| |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 |
| | (財務總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