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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擔保和本擔保可行使的證券未根據《1933年證券法》(以下簡稱「本法案」)或任何適用的州證券法進行註冊。這些證券是爲投資而獲得的,並不是爲了銷售或分發。未經有關方面的有效註冊聲明或律師意見確認根據法案或適用州證券法,不能進行此類銷售或分發。投資者應該意識到他們可能需要承擔此投資的財務風險長達無限期。法案)或任何適用州證券法進行註冊。這些證券是爲投資而獲得的,並不是爲了銷售或分發。未經有關方面的有效註冊聲明或律師意見確認根據法案或適用州證券法,不能進行此類銷售或分發。投資者應該意識到他們可能需要承擔此投資的財務風險長達無限期。
BILL.COm控股公司。
認購普通股證券的認股權形式
] (“發行日期”)
本文件證明,CPA.com, Inc. 或其註冊受讓人(”)出於良好和有價值的對價,特此確認 CPA.com, Inc. 或其註冊受讓人(”持有者”)有權根據本認股權證的條款和條件從特拉華州的一家公司Bill.com Holdings, Inc.(以下簡稱”公司”),在到期日(定義見下文)之前的任何時候,每股價格等於認股權證價格(定義見下文)(”鍛鍊份額”)、[股份]([股份])的認股權證股票(定義見下文),在公司主要辦公室交出本認股權證後,以及按本文所附格式正式簽訂的認購表 附錄 1 (那個”訂閱表格”),並同時支付相當於通過認股權證價格乘以美國合法貨幣購買的行使股份數量或選擇淨行使權獲得的產品的金額,如中所述 第 2.6 節 在這裏。認股權證價格以及根據本認股權證可購買的行使股份的數量和性質可能根據此處的規定進行調整。
本權證根據2022年2月9日簽訂的特定權證發行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發行,該協議由公司與持有人簽訂,並受該協議條款的約束。本權證中使用但未在此處定義的術語應具有權證協議中規定的含義。認股權證協議本權證根據2022年2月9日簽訂的特定權證發行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發行,該協議由公司與持有人簽訂,並受該協議條款的約束。本權證中使用但未在此處定義的術語應具有權證協議中規定的含義。
1. 定義. 以下定義適用於本認股權證的目的:“行動「證券法」是指1933年頒佈的證券法以及其修正案。
“附屬公司「」在《證券交易法案》下的144號規定中有特定的含義。
“第十章
轉讓證券
第10.1節
交易
如果發行受託人證明,債券持有人可以交換並迅速交付發行受託人這樣的證明,無論是有欠款未償還,還是實質性週轉的時候,都可以在世界範圍範圍內經由源和債券市場交易。「」表示除了星期六、星期日或者舊金山加利福尼亞州銀行因法律規定而關閉的日子之外的任何一天。
“控制權變更「」表示以下任一情況:(a)公司與任何其他實體進行重組、合併或兼併,其中公司的現有股份持有人在該重組、合併或兼併之後,無法保留代表繼續存在的實體中或這些重組、合併的實體中的投票權的大部分的股票(或其他所有權權益),且比例與他們在重組、合併之前的所有權相差無幾。
基於他們在公司重組、合併或兼併前的股權,(a)重新組織、合併或兼併; (b)公司全部或者幾乎全部資產的出售、轉讓或者其他處置; 或者(c)通過一項或者一系列相關交易,將公司證券轉讓(無論是通過合併、合併還是其他方式)給一個個人或者一群關聯團體(公司證券的承銷商除外),在該轉讓之後,該個人或者一群關聯團體將持有公司(或者生存或收購實體)超過百分之五十(50%)的已發行流通股票中的股權,除了公司作爲承銷機構的股權融資。
“公司「」應包括除本權證開頭段所列公司外,任何在本權證項下繼承公司義務的公司或其他實體,無論是通過合法轉讓、合併、併購或其他方式。
“公司章程就任何人而言,「成員文件」指的是該人的章程、公司註冊證書、協會或組建文件、公司設立契據、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協議、合夥協議或其他構成文件,如適用(並且在每種情況下,如適用於相關司法管轄區的類似文書或文件)。
“到期日 (a)委員會負責管理本《2023年計劃》,並可以將其職責和權力全部或部分委託給任何子委員會。 委員會可以制定本《2023年計劃》的規則和條例。 委員會應按其所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會議。 委員會成員中的多數人構成法定人數。 ,如果按照本條款所要求的,未經其書面同意便對任何已解決的行動或索賠承擔貢獻責任的當事方,則該方不應對其書面同意所要求的行動或索賠負責。
“持有「個體、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合資公司、信託、非法人組織、合資企業或其他實體或任何政府機構。」
“證券「雙引號」表示此認股權證以及在行使此認股權證時可發行的認股權證股票的集體意義。
“「」指的是公司與CPA.com,Inc.之間的某項戰略合作協議,該協議於2017年7月1日簽訂,由2022年2月9日的第一份修訂協議進行修訂。
“權證「」表示本權證及任何根據本處提供的換髮而交換的權證。
“行權價格每股的“價格爲0.01美元。認股權價格將按照規定進行調整。
此處沒有其他信息。
“認股權股份「」代表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
分享(以下簡稱“普通股票”)可發行股票。權證股票的數量和特徵受本文規定的調整約束,“認股權股份”應包括股票和其他證券以及在行使本權證時隨時可收到或可發行的財產,考慮到所有這些調整。
2. 行權.
2.1 行權方式. 根據本認股權證的條款和條件,持有人可以在到期日之前的任何營業日全額或部分行使本認股權證。持有人應在公司的主要辦公地點以持有人適當執行的認購表格和認股權證作爲行使的要求。
按照指定形式支付 第2.2節 此處規定的支付金額應爲行權股票數量(由持有人購買)乘以按照本條款確定的認股權價格或者如適用的情況下選擇進行淨行權此認股權,如本條款規定的方式。 第2.6節 持有人可以提交由其簽署的認購表格,以行使此認股權與控股權變更有關,並具有待控股權變更完成後才行使和支付的特徵。
2.2 付款方式. 行權時行權期權,付款可以通過:(a)開具抬頭支付給公司的支票,(b)通過ACH或電匯資金給公司,(c)在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取消公司對持有人的債務,(d)按照下文規定的淨行權,(e)上述方式的任意組合。 第2.6節 本協議所述方式,或者上述方式的任意組合。
2.3 部分行權。. 在部分行使本認股權後,立即行使本認股權後應發行的行使股數將減少(a)根據本認股權部分行使發行的行使股總數和(b)如果適用,根據淨行使中視爲放棄的行使股總數。 第2.6節 「本協議」是指本《認股證購買協議》。
2.4 不得出現碎股. 本認股權證行使時不得發行任何碎股。如果全部或部分行使本認股權證時,可能導致出現碎股,那麼公司應支付給持有人現金金額,等於該碎股認股權證股票的比例乘以當時有效適用於一份行權股的公允市場價。
2.5 運動限制. 如果在行使本權證時,根據適用聯邦或州證券法或其他法律或規定,該行使將構成違反,則不得行使本權證。作爲行使本權證的條件,持有人應當執行認購表格,確認並承認權證協議中適用於持有人的陳述和保證截至行使日期爲止是真實完整的。
2.6 淨行權.
持有人可以選擇將本權證全部或部分轉換爲行權股份,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在持有人向公司交還本權證的同時,通過持有人在認購表上正確填寫的淨行權選擇,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所得的行權股份數量:
X = 已行使的股票數 (在這樣的計算日期下被計算出來)Y(A-B)
修訂
其中 X = 依據本權證進行的淨行權而發行給持有人的行權股份數量。 第2.6節.
Y = 此認股權所對應的行使股數淨行權。
A =公平市場價值(在計算日的日期)。
b =認股權價格(根據計算日期進行調整)。
公司將及時書面回覆持有人關於當時的公平市場價值的詢問。
(b) 爲了上述計算,一份行權股票的公允市值(
“公允市場價「)」應爲在權證行使日期前的交易日最後報告的普通股票銷售價格,如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報價所示,詳見https://www.marketwatch.com/investing/stock/bill。
3. 發行股票. 除非根據[公司披露記錄]中的規定,在估值日之後,涉及業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按照過去的慣例,在正常情況下進行。 (a)委員會負責管理本《2023年計劃》,並可以將其職責和權力全部或部分委託給任何子委員會。 委員會可以制定本《2023年計劃》的規則和條例。 委員會應按其所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會議。 委員會成員中的多數人構成法定人數。 在上述行使方式中,在該日期經過實踐上課程結束以前,這份權證將被視爲已行使,而有權接收這次行使所發行的行權股份數的人,在該日期被視爲這些股份的記錄持有人,並被記錄爲該日期公司的股東。在該日期之後的合理時間內(無論如何在十(10)個營業日之內),公司將向有權收到這些股份的人或人士發行並交付相應數量的整數行權股份的證明書,以及根據如上所述的碎股支付。 第2.4節 在根據此處要約進行行使時,若行使數量小於此時可購買的行權股份總數,公司將在同時發行用於購買剩餘行權股份的新權證,其條款與本權證相同。 第1.3節 無論權證協議中的規定如何,與公司發行本次行使數量的行權股份同時,公司將發行一個新的權證,其條款與之前的相同,以行使剩餘可以購買的行權股份。
4. 與某些交易相關的練習. 如果公司
「交易通知」提議隨時進行控股權變更,公司應至少提前二十(20)天向持有人發出書面通知(每次均爲「交易通知」),說明預計的控股權變更交割日期。持有人可以選擇在交易通知後根據本合同第2條的規定選擇部分或全部行使本認股權,條件是完成該控股權變更,或積極選擇不行使本認股權,此時本認股權應自動到期,並在該控股權變更生效日前立即失效,不再具有任何作用;但如果持有人未就行使或不行使本認股權作出任何選擇,無論是對交易通知做出回應還是其他情況,持有人將被視爲根據本合同第2條的規定即時並條件性地全額行使本認股權,該行使均採用淨行使方式,生效時間爲該控股權變更生效日前,但其中止於該控股權變更完成。
5. 調整條款. 根據《5.1節》規定的每個事件,在本實施權證行使時可發行的行使股份數量和特徵以及相應的行使價格,均應予調整。 5.1節 根據銷售協議中的某些限制以及遵守適用法律,我們有自主權在銷售協議期間不時向銷售代理發送配售通知書。我們是否以及何時發送配售通知書的決定將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我們當時的融資需求和可用的替代方案以及我們普通股的市場價格。如果我們確實發佈了配售通知,通過銷售代理出售的普通股數量將因多種因素而波動,包括銷售期間的普通股市場價格、我們在任何適用配售通知書中設置的限制以及銷售期間對我們普通股的需求。因此,當前無法預測出售的普通股數量或就這些銷售而言籌集的收益(如果有的話)。5.4 在本實施權證發行之日和全額行使或到期日期之間發生的每個此處指定的事件,均應予以調整。
5.1 拆股並股、組合和送轉的調整. 如果認股證股份的已發行股份數量(通過拆股、分紅髮行額外股份或其他方式)增加到更多股份,則在此認股證項下行使權利前,認股證股份的數量將與此拆分同時成比例增加,認股證價格將相應下調,以便根據調整後此認股證下可購買的所有行權股份數量支付的總認股證價格保持不變。如果可行使本認股證的證券的發行量(通過重新分類、逆向拆股或其他方式)減少爲更少認股證股份,則在此組合生效時,此組合同時,認股證項下行使權利前,認股證股份的數量將相應減少,認股證價格將相應上調,以便根據調整後此認股證下可購買的所有行權股份數量支付的總認股證價格保持不變。這種調整 第5.1節 將於(i)在任何拆股或組合案例中,拆股或組合生效當天營業結束時生效,或(ii)在發行額外認股證股份時發生
在股息發放的登記日,或者在沒有設定登記日的情況下,股息發放時。
5.2 對於其他分紅和派息的調整. 假設公司要進行或發行或確定資格持有人收到分紅或其他派息的記錄日期,該分紅或派息以(a)公司的證券(除本章節及下文所述的調整以外)或(b)現金或公司其他資產支付(每一例稱爲「分紅事件」),則在每一情況下,持有人可以在收到分紅事件通知後的20日內選擇(x)在該記錄日期前有效的認購價格應立即減少相當於一份認購股份的現金和/或證券的公允市值,或者(y)其在該日期前以整份股票爲基礎的認購價格應根據所分配的所有欠款資金的數量進行相應降低。 第5.1節或者根據第x節或第y節進行調整 5.3 本章節分紅事件或和在每一此情況下,最遲於收到有關該分紅事件的通知書20天后或在因此類事件實際發生後的15天內行使,其每一此事件的行使價格應根據分配給每份股份的現金 和/或公司的證券或其他資產的公正市價的微小變化而進行相應調整。提供 在董事會確定不分配這些證券、現金或其他資產的日期,根據董事會決定不分配這些證券、現金或其他資產,其權證價格將重新調整,調整後的生效日期爲確定無需設定記錄日期的權證價格;或(y)在此分紅派息事件之後的任何時間行使本權證,持有人除了獲得該權證股票的股票以外,還將獲得公司應當向持有人支付的證券或其他資產,如果持有人在相關記錄日期之前立即行使本權證,該證券或其他資產將屬於持有人。
5.3 重組、合併、合併的調整. (a) 如果對公司進行任何重新分類、資本重組或重組,或 (b) 如果公司合併或合併爲一個或多個其他公司或實體,從而導致認股權證的變動,在每種情況下,控制權變更除外,也不是由於中規定的細分、合併或股票分紅所致 第 5.1 節,(每個,一個”重組活動”),那麼,在每種情況下,持有人在此類重組活動結束後行使本認股權證時,有權獲得的股票或其他證券和財產,以代替持有人在該重組活動之前本應有權獲得的股票或其他證券和財產,而無需持有人支付任何額外對價,前提是持有人在此類重組活動之前有權獲得的股票或其他證券或財產,持有人已經完成了這樣的練習本認股權證,均可根據本認股權證的規定進一步調整。如果在此類重組事件發生後,本認股權證可以行使公司或實體的證券,則該公司或實體應正式簽署本認股權證並將其交給持有人,以確認該公司或其他實體在本認股權證下的義務;在每種情況下,本認股權證的條款應適用於此類重組活動結束後行使本認股權證時的股票或其他證券或應收財產。在確定此類重組活動完成後行使本認股權證時應收財產的種類和金額時,如果認股權證持有人有權在該重組活動結束後選擇應收對價的種類或金額,則 (i) 持有人有權在行使本認股權證時就持有人行使本認股權證時將獲得的股票或其他證券或財產的數量做出類似的選擇逮捕令或 (ii) 在事件中持有人未在十五分鐘內做出這樣的選擇
(15)天提前通知後,行權時持有人有權獲得的考慮事項將被視爲所有Warrant Stock的股東中肯定進行選擇的股東所收到的考慮事項的類型和金額(如果沒有進行選擇,將被視爲所有此類股東所收到的考慮事項)。無論如何,行權價格都不得低於行權時每股可發行股份的面值。
5.4 股票轉換. 假設所有獲授權的認股權證轉換爲公司的其他證券或財產,或者認股權證否因公司的公司章程而停止存在或獲得授權(以下稱爲“股票事件),則持有人可在該股票事件之後的任何時候行使本認股權證。
在此股權事件之前,持有人將無須支付任何額外的費用,即可接收股票、其他證券和財產,作爲本認股權所規定的行權股數
在股份事件發生之時,如果在此股份事件發生之前,持有人已經行使了此認股權證,則在此股份事件完成之後確定的股票、證券或財產的種類和數量將作爲行使此認股權證所應得到的。如果認股權證的持有人有權在此股份事件完成之後選擇所應得到的考慮的種類或數量,則(i)持有人有權在行使此認股權證時就其將在行使此認股權證時所接收的股票數量或其他證券或財產進行類似的選擇,或者(ii)如果持有人在接到通知後十五(15)天內未作出這樣的選擇,則認爲持有人有權在行使時應獲得的對價是平民所有股份認購的股份的種類和金額。
5.5 調整通知. 如果公司提議採取本條款所描述的任何行動(維持),包括任何權力變更(僅限於本條款所描述的行動(維持)可能導致權證價格調整或權證股票數量調整或交付行使本權證時的證券或財產類型變更),則公司應根據進行通知。 第5節 如果公司提議採取本條款所描述的行動(維持),包括任何權力變更(僅限於本條款所描述的行動(維持)可能導致權證價格調整或權證股票數量調整或交付行使本權證時的證券或財產類型變更),則公司應根據進行通知。 第5節 如果公司提議採取本條款所描述的行動(維持),包括任何權力變更(無論有無持有人的選擇),則公司應根據進行通知。該通知應指定有關任何此類行動的記錄日期(如果有的話)和此類行動計劃進行的大致日期。該通知還應提供與此類行動相關的事實,這些事實合理地足以表明對權證價格以及交付行使本權證所需的股票或其他證券或財產的影響。對於需要確定記錄日期的任何行動,應在確定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五(5)個營業日發出該通知;對於所有其他行動,應在擬議行動之前至少提前十(10)個營業日發出該通知。如果公司在此類通知發出前取消了任何通知已提前給出的通知,則公司應及時通知持有人。 第10.6節如果公司提議採取本條款所描述的行動(維持),包括任何權力變更(無論有無持有人的選擇),則公司應根據進行通知。該通知應指定有關任何此類行動的記錄日期(如果有的話)和此類行動計劃進行的大致日期。該通知還應提供與此類行動相關的事實,這些事實合理地足以表明對權證價格以及交付行使本權證所需的股票或其他證券或財產的影響。對於需要確定記錄日期的任何行動,應在確定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五(5)個營業日發出該通知;對於所有其他行動,應在擬議行動之前至少提前十(10)個營業日發出該通知。如果公司在此類通知發出前取消了任何通知已提前給出的通知,則公司應及時通知持有人。
5.6 . 由於認股權證價格或認股權證行使後可發行的認股權證股票的數量或類型的任何調整,本認股權證的形式無需更改。
5.7 股票預約
公司將始終保留並僅爲本權證行使時發行和交付,股票預約權和其他證券、現金和/或財產的數量,這些權證行使時應發行。. 如果公司章程授權但未發行的認股權或其他與本認股權行使有關的證券的數量不足以完全行使本認股權,則該公司將立即採取其律師認爲必要的法定行動,以增加授權但未發行的認股權或其他與本認股權行使有關的證券的數量,以滿足此目的。
6.
公司. 公司特此向持有人聲明並保證,截至本日,同意如下:
6.1 組織及經營狀況. 該公司(a)是一個按照特拉華州法律規定合法存在的公司,授權行使其所有法人權力、權益,並且合法經營目前及擬經營的業務。該公司有權在其擁有和經營財產,並在每個適用的司法管轄區中從事業務,否則將對其業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2 授權和有效性. 所有公司行爲,包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董事和股東所需的授權、執行和交付本權證,履行公司在此項下的所有義務,以及授權、發行(或保留髮行)、銷售和交付行權股票已完成。本權證構成法律
公司的有效和約束力義務,根據其條款可對公司執行,除非受限於:(i)適用於破產、清算、重組或其他一般適用於與影響債權人權利執行相關的法律,和(ii)支配衡平衡救濟措施可得性法律規則的影響。
6.3 公司權力. 公司具備所有必要的法律和公司權力,以執行和交付本認股權證,發行、出售和交付行權股份,並履行本認股權證下的義務。
6.4 證券的有效性. 本權證行使後發行的可行使行權的股份已得到適當授權和有效預留,並且如果根據本權證條款出售並交付,則將得到適當授權並有效發行(包括但不限於,符合所有適用的聯邦和州證券法發行),全部已付款且不可再評估。
6.5 遵守法律法規. 在持有人的陳述和保證準確的前提下,本權證和權證股將符合修訂版1933年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5條的登記要求豁免,以及適用州證券法的資格要求(如有)。本權證的授權、執行和交付不構成或導致公司現行準則文件的任何條款或規定的違約或違背,也不構成或導致任何其綁定的重大協議或工具或其資產受制於的協議或工具的違約或違背。 第8節。其他股票獎勵。在持有人的陳述和保證準確的前提下,本權證和權證股將符合修訂版1933年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5條的登記要求豁免,以及適用州證券法的資格要求(如有)。本權證的授權、執行和交付不構成或導致公司現行準則文件的任何條款或規定的違約或違背,也不構成或導致任何其綁定的重大協議或工具或其資產受制於的協議或工具的違約或違背。1933法案在持有人的陳述和保證準確的前提下,本權證和權證股將符合修訂版1933年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5條的登記要求豁免,以及適用州證券法的資格要求(如有)。本權證的授權、執行和交付不構成或導致公司現行準則文件的任何條款或規定的違約或違背,也不構成或導致任何其綁定的重大協議或工具或其資產受制於的協議或工具的違約或違背。
6.6 不會影響權益。公司將不通過修改公司章程或章程或通過重組、合併、取消、出售資產或任何其他自願行動或尋求避免或試圖避免執行本權證的任何條款,而是將不斷以誠意協助執行所有這些條款,並採取所有可以合理或必要的行動,以保護本權證的持有人權利免受損害。. 公司不會通過修改其法定文件、重組、合併、解散、發行或出售證券、出售資產或其他自願行爲,故意規避或試圖規避履行本權證的任何主要條款,而是將始終以善意爲準則,協助履行所有此類主要條款並採取一切必要或適當的行動,以保護持有人的權利,防止權利受到不正當損害。
7.
持有人. 持有人特此向公司聲明並保證,並同意,截至本協議日期:
7.1 購買自有帳戶. 本認股權證及在此項下即將獲得的行使股份將由持有人以投資目的並以自有帳戶名義獲取,而非作爲代名人或代理人,並非出於1933年法案意義上的公開轉售或分銷之目的。持有人目前無意出售、授予任何參與權益、或以其他方式分發相同的股份。
7.2 合格投資者身份. 持有人在1933年法案下頒佈的《D條例》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定義內。
7.3 限制性股票. 持有人理解,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1933年證券法》和其下屬的《144條規》中,認爲認股權證和認股權股票都屬於「受限制證券」,因爲它們是通過與公司進行的交易而非公開發行獲得的,在根據《1933年證券法》及其相關規定下,此類證券僅限在某些有限的情況下無需按照《1933年證券法》進行註冊後方可轉售。SEC因爲它們是從公司以非公開發行的方式獲得的,並且根據《1933年證券法》和適用的相關法規,只有在特定的有限情況下,這些證券才可在未依照《1933年證券法》進行登記的情況下轉售。
7.4 持有限制。 持有人向公司保證,接受本認股權證不會導致持有人及其關聯方持有公司超過9.99%的股權。
7.5 進一步限制處置權. 在任何方式不限制上述所述的承購方,承購方進一步同意,除非並且直到: (a) 根據1933年法案生效的註冊聲明覆蓋了此類擬議的處理,並且此類處理符合該註冊聲明的要求; 或者 (b) (i) 承購方已將擬議處理通知公司,並向公司提供擬議處理背後的情況說明,以及 (ii) 在公司的要求下, 承購方將根據其及其受讓方的費用向公司提供合理令公司滿意的法律意見書,以確認此類處理不需要根據1933年法案註冊該類國債。儘管上述款項(a)和(b)的規定,不需要以上述情況註冊聲明或法律意見書的要求: (i) 符合SEC Rule 144的任何國債轉讓; (ii) 交易方是承購方的關聯方(按照1933年法案制定的405號規定所定義的); 或者 (iii) 交易方是承購方的合作伙伴、有限責任公司或公司的合夥人、有限責任公司成員或股東退休後或此協議確認日期後退休的有限責任公司成員、或與該合作伙伴、有限責任公司或股東有關的任何合作伙伴、有限責任公司或股東的遺產; p提供 在上述情況的每種情況下,受讓方都同意以書面形式受到本協議的約束 第
8. 5 與原始持有人在此之下一樣程度的程度。
7.6 法律聲明. 持有人理解並同意,作爲對權證股票的證明的證書可能會附加下列類似於以下所列之規定的詞條,除此之外還可能需要適用法律的要求、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附則的要求,或者公司與持有人的任何協議的要求:
(a) 本證券未根據1933年修正案(「法案」)或任何適用州證券法註冊。此類證券已被用於投資,並非爲了出售或分發。未經有效的與此相關的註冊聲明或律師意見認可法案或適用州證券法不要求註冊,不得進行此類出售或分發。投資者應意識到他們可能需要在不確定的時間段內承擔此投資的財務風險。
(b)任何加州州法規定的標識,包括加州企業部門和加州公司法417和418條或任何其他州證券法規定的標識。
公司應當自所持認股權證明書上的條款(a)中撤銷相關的半導體,只要公司提供了令公司合理滿意的法律意見書,證實帶有該標註安防的證券的1933年法案的註冊聲明目前正在生效,或者該證券可以在公開銷售中自由轉讓(而不需要該註冊聲明生效),並且該轉讓不會危及公司最初發行證券時所依據的豁免權或豁免。根據SEC 144號規定進行的交易不需要提供法律意見書。
8. 不具備股東的權利或責任.
該認股權證本身不賦予持有人任何投票權或其他與公司股東相等的權利。在持有人未行使此認股權證購買認股權證股票的情況下,本認股權證的任何條款以及本認股權證中對持有人的權利或特權的列舉均不會使持有人成爲公司的股東。此外,本認股權證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被解釋爲對持有人強制購買任何證券(通過行使本認股權證或其他方式)或作爲公司股份的持有人而產生任何責任,無論是公司還是公司的債權人主張這些責任。
9. 一般條款.
9.1 更換權證. 在公司對本證券遺失、盜竊、毀壞或毀損得到合理的證據並在遺失、盜竊或毀壞的情況下提供給公司以合理形式、內容和金額的賠償合同,或在毀損的情況下交回本證券以予以註銷的同時,公司應在合理的時間內(無論如何,在二十(20)日內)簽發並交付給持有人,以替代本證券,其維持相同的金額和條件。
9.2 律師費用. 如果任何一方需要聘請律師來執行本認股權證書或其中的任何條款,取得勝訴的一方將有權獲得在執行本認股權證書時的合理費用和成本,包括律師費。
9.3 「轉讓」還將被視爲發生在任何操作持有人(或該操作持有人的允許受讓人)有B類普通股股份的非盈利機構(或該股份的任何受益人)持有該B類普通股股份的頂層支配權或獨家投票權控制時,就該B類普通股股份而言,操作持有人(或其允許受讓方)不再保留獨立支配權(在操作持有人和其允許受讓方之間)和其對該安全的投票或投票的獨佔支配權(包括通過委託、投票協議或其他方式),情況下(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是這種情況,以下任何情況也不被視爲「轉讓」:. 根據此處所規定的轉讓限制,本認股權證可以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持有人,無需公司同意且無需收費,只需附上填寫完整的附表以及正常的轉讓文件。 附錄2 中指定的相應股票價格障礙轉讓文件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本認股權證不得轉讓給公司的競爭對手、該競爭對手的投資者或任何前述實體的關聯方。 「競爭對手」 指從事以下業務的任何營運公司:應付賬款自動化、應收賬款自動化、現金管理自動化、與交易相關的文件管理、封閉環路支付處理、財務工作流程管理、支出管理、借記卡或貸記卡發行、與卡片相關的貸款或支持性融資、以及其他的費用管理服務、企業賬單支付或企業間支付網絡。根據此認股權證,公司和持有人的權益和義務將對其各自允許的繼任人、受讓人、繼承人、管理員和轉讓人具有約束力或帶來利益。
9.4 管轄法. 本認股權證應受加利福尼亞州內部法律的管轄和解釋,適用於加利福尼亞州居民間在加利福尼亞州完全執行的協議,不考慮法律衝突或法律選擇原則。
9.5 標題. 本認股權證中所使用的標題和說明僅僅是爲了方便,不應被視爲對本認股權證的解釋或解讀的依據。本認股權證中對於章節和展覽的引用,在沒有另行規定的情況下,均指本文件的章節和附件,並且所有這些展覽均由本引用納入本文件中。
9.6 通知. 根據本約定要求或允許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必須形式書面且被視爲已經合理地發送:(i) 如果採用直接遞送方式,則被視爲在交付當天發送;(ii) 如果採用全國知名快遞公司投放且快遞費用已預付,並按照書面指示送達不晚於隨後的一個工作日,則被視爲在交付後的一個(1) 工作日發送;(iii) 如果採用國際知名快遞公司投放且快遞費用已預付,並按照書面指示送達不晚於隨後的三個(3) 工作日,則被視爲在交付後的三個(3) 工作日發送。
經過國際運輸交貨的工作日後;或者(四)僅限於美國內的遞送,簽收郵件的U.S.郵政註冊或認證郵件存在郵政預付費郵票中的3個工作日後,在以下方式中:(a)如果給予持有人,在其履行簽名頁上的地址上;以及(b)如果給予公司,在美國加州聖何塞市美洲中心大道6220號套間100號。任何一方(以及該方的被許可人)均可通過發送通知更改其在此後的通知中的地址。當親自交付或按照上述方式郵寄時,通知將被視爲已送達。
9.7 修改; 棄權. 本認股權證可能會根據公司和持有人的書面同意進行修訂和豁免(無論是普遍地還是在特定情況下,無論是追溯地還是前瞻地)。根據本 第9.7條規定進行的任何修訂或豁免應對持有人、認股權證的未來持有人和公司之間具有約束力。 根據本第9.7條進行的任何修訂或豁免應對持有人、認股權證的未來持有人和公司之間具有約束力。
9.8 上市. 如果公司的權證股票在任何國家證券交易所或自動報價系統上市,公司將盡商業上的合理努力,以使行使股票上市,並保持上市,只要權證股票在此類交易所或自動報價系統上市,就可行使任何可行的股份。
9.9 解散、清算或清盤. 如果在到期日之前,公司(或控制公司的任何其他人)提議自願或非自願解散、清算或清盤公司的事務,公司應在至少十(10)天的預先書面通知中將其書面通知持有人。如果持有人還沒有選擇行使本權證,則持有人應在該解散、清算或清盤的事先通知中指定的日期上收到應享有的證券、現金或其他財產(扣除當時適用的權證價格),而行使本權證的權利在該通知中規定的日期上終止,即作爲按照該解散、清算或清盤應交換其權證股票份額的股票記錄持有人所享有的證券、現金或其他財產。 第2節如果公司(或任何其他控制公司的人)在到期日前提出自願或非自願解散、清算或終止公司事務的建議,則公司應至少提前十(10)天書面通知持有人。如果持有人沒有選擇根據本權證行使權利,則應向持有人支付其在所述解散、清算或清盤發生之前就可以行使的行使股票應獲得的證券、現金或其他財產(扣除當時適用的權證價格),並且行權權利將在該通知中指定的日期終止,該日期爲權證股票股東有權交換其持有的權證股票份額以獲得在該解散、清算或清盤發生時應交付的證券、現金或其他財產的日期。
9.10 可分割性.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本權證的一項或多項條款被認定爲不可執行,則該條款將被排除在本權證之外,以使其不可執行的程度,並且本權證的其餘部分將被解釋爲如果該條款已被排除,並將根據其條款可執行。
9.11 終止. 持有人可以隨時選擇以書面通知公司的方式立即終止本權證。
9.12 保密協議. 持有人同意,在本權證項下享有的權利範圍內,由持有人提供或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將受到《戰略合作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的約束。公司將對持有人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機密處理,除非該信息:(i)在向該接受人提供之前已爲公衆所知;(ii)是或(通過公司的故意或不當行爲或不作爲,而非公司的故意或不當行爲或不作爲而變得 (通過公司的信用記錄得以證明) 對公衆普遍可獲得的;(iii)在公司從持有人處接受之前,以公司擁有或知悉該信息(通過書面記錄作爲證據)且沒有限制;(iv)以不受限制的形式向該接受人披露,由第三方合法地向該接受人進行披露的;或(v)在沒有使用持有人的保密信息的情況下獨立開發(通過書面記錄作爲證據),將該信息視爲機密,並且僅在本公司的董事、高級主管、僱員、律師、代理人、承銷商和顧問或其他因與本次交易有關而合理需要知道該信息的代表(通稱「","2":"」)之間,並要求該接收人保密該信息,並以與其自己的保密信息相同的注意力對待該信息,並且在與公司與持有人或其關聯公司之間的任何協議下行使其權利之外的任何目的上,不得使用任何此類保密信息,但公司可以披露此類信息。 第 8 持有人同意,在本權證項下享有的權利範圍內,由持有人提供或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將受到《戰略合作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的約束。公司將對持有人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機密處理,除非該信息:(i)在向該接受人提供之前已爲公衆所知;(ii)是或(通過公司的故意或不當行爲或不作爲,而非公司的故意或不當行爲或不作爲而變得 (通過公司的信用記錄得以證明) 對公衆普遍可獲得的;(iii)在公司從持有人處接受之前,以公司擁有或知悉該信息(通過書面記錄作爲證據)且沒有限制;(iv)以不受限制的形式向該接受人披露,由第三方合法地向該接受人進行披露的;或(v)在沒有使用持有人的保密信息的情況下獨立開發(通過書面記錄作爲證據),將該信息視爲機密,並且僅在本公司的董事、高級主管、僱員、律師、代理人、承銷商和顧問或其他因與本次交易有關而合理需要知道該信息的代表(通稱「","2":"」)之間,並要求該接收人保密該信息,並以與其自己的保密信息相同的注意力對待該信息,並且在與公司與持有人或其關聯公司之間的任何協議下行使其權利之外的任何目的上,不得使用任何此類保密信息,但公司可以披露此類信息。保密信息持有人同意,在本權證項下享有的權利範圍內,由持有人提供或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將受到《戰略合作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的約束。公司將對持有人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機密處理,除非該信息:(i)在向該接受人提供之前已爲公衆所知;(ii)是或(通過公司的故意或不當行爲或不作爲,而非公司的故意或不當行爲或不作爲而變得 (通過公司的信用記錄得以證明) 對公衆普遍可獲得的;(iii)在公司從持有人處接受之前,以公司擁有或知悉該信息(通過書面記錄作爲證據)且沒有限制;(iv)以不受限制的形式向該接受人披露,由第三方合法地向該接受人進行披露的;或(v)在沒有使用持有人的保密信息的情況下獨立開發(通過書面記錄作爲證據),將該信息視爲機密,並且僅在本公司的董事、高級主管、僱員、律師、代理人、承銷商和顧問或其他因與本次交易有關而合理需要知道該信息的代表(通稱「","2":"」)之間,並要求該接收人保密該信息,並以與其自己的保密信息相同的注意力對待該信息,並且在與公司與持有人或其關聯公司之間的任何協議下行使其權利之外的任何目的上,不得使用任何此類保密信息,但公司可以披露此類信息。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或在證券交易所或其他自律組織的掛牌要求,而必須提供的機密信息;但須注意,一旦公司得悉此類要求(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將盡快書面通知持有人。
9.13 全部協議. 此認股權證和相關文件,連同此處以及相應的所有展覽和附表,構成了各方與此事項有關的全部協議和理解,並取代了各方之間有關此事項的任何先前談判、函件、認股證、協議、理解、義務。
9.14 相關方本權證可以通過電子或傳真簽名執行和交付(包括但不限於通過.pdf或其他固定影像形式或符合美國2000年聯邦電子簽名法(例如www.docusign.com或www.echosign.adobe.com)的任何電子簽名),並且可以使用兩個或更多副本,每一個副本都被視爲一個原件,但是所有副本一起構成同一份文件。
[隨附簽名頁面]
在此證明, 當事各方已於上述首次寫明的日期執行本普通股購買權證書。
公司:
BILL.COm控股公司。
通過:
姓名:
標題:
同意並確認: 持有人:
通過:
姓名:
標題:
[Bill.com Holdings, Inc.普通股認購權證簽署頁]
展品1
訂閱形式
(只有在行使權證時才填寫和簽字)
致:Bill.com Holdings, Inc.(“公司”)
我們指的是公司發行的某些普通股認股權證
, (「股東大會紀要」)權證”).
請選擇以下兩個備選項之一:
❒現金行權. 根據授權書中規定的條款,特此簽字人選擇購買Bill.com Holdings, Inc.的普通股和Bill.com Holdings, Inc.的無表決權普通股,按附帶的授權書的條款進行,並全額支付購買價格。這次行權 ❒是 ❒自公司根據交易通知書於 向特此簽字人交付的公司終止交易的條件之一。 第四部分 關於認股權證。
❒淨行權. 根據認股權證中規定的條款,簽署的持有人選擇通過淨行權選項將認股權證轉換爲認股權股票。 第2.6節 條款的規定。該轉換適用於(i) Bill.com Holdings, Inc.的普通股,以及(ii) Bill.com Holdings, Inc.的非投票普通股。此行權 ❒是 ❒不取決於已在交易通知中描述的變動控制的完成日期,日期爲 ,公司依據授權證書交付給持有人。 第四部分 授權證書第 的
在行使認股權時,簽署方特此確認並承認認股權中所載的陳述在適用於簽署方的情況下,截至本日期爲止屬實且完整。請就認股權股票發行股票證明書,以簽署方的名義將該等股票證明書交付至下文所載地址:
(城市,州,郵編)
(聯邦稅號)
鑑於上述情況,簽署人於下文所示日期執行並交付了認購權證和本認購表格。
持有人:
CPA.Com,公司。
作者:姓名:職稱:
附件2
轉讓表格
(要分配前述權證,請執行此表格並提供所需的信息。
請勿使用此表格購買股份。)
出售價款已收到以上認股權證及其所證明的所有權利均已被轉讓給
名稱:
(請打印)
地址:
(請打印)
日期: 2024年6月4日 , 20 持有人的
簽名:
持有者的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