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1
认证书
首席执行官
根据
根据13a-14(a)规则和15d-14(a)规则
在下面
1934年的证券交易所法案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条款
我,Erich Spangenberg,证明:
1. | 我已经审阅了SIm Acquisition Corp.的第10-Q季度报告。 |
2. | 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
3. |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
4. | 我和申报人的其他证明人应对建立和维护对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负责(根据交易所法规则13a-15(e)和15d-15(e)的定义),并且已经: |
a) | 我们在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促使其他实体在我们监督下设计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登记者相关的重要信息在这份报告编制期间,由这些实体的其他人告知我们。 |
b) |
c) | 根据此次评估,我们对报告期结束时的申报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做出了评估,并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我们对申报控制和程序效力的结论。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如果发生了会对重要地影响或有合理可能影响报告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化,则必须在报告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报告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进行披露; |
5. | 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该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向该注册人的稽核师和董事会董事(或履行相等职责的人)进行了披露: |
a) | 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商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
b) | 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
日期:2024年8月23日 | 作者: | /s/ Erich Spangenberg |
Erich Spangenberg | ||
首席执行官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