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5.2 2 ea020813903ex5-2_lytustech.htm OPINION OF PANDYA JURIS LLP

展览5.2

 

 

日期:2024年8月26日

 

董事会

Lytus Technologies Holdings Ptv. Ltd.

· I210 One BKC,C塔

邦德拉库尔拉综合体,邦德拉东 孟买,

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

孟买,马哈拉施特拉邦,400051

电话:+91 22 2267088720/21

日期:2024年8月23日

 

关于:Lytus Technologies Holdings Ptv. Ltd.的F-1表格注册声明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们在印度法律事务方面担任Lytus Technologies Holdings Ptv. Ltd.的顾问,并在其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 ”)根据1933年修订版美国证券法(“证券法”)于2024年8月26日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相关联,给出本意见。

 

根据这些事实,并受到《注册声明》中规定的或参照的限制,"政府监管-与我们的流媒体概念-印度相关的监管"和"政府监管-与我们拟议的远程医疗服务-印度相关的监管"以及"适用于我们的普通股美国持有人-印度税务"下的法律陈述或法律结论构成Pandya Juris的观点。

 

在提出这个意见时,我们已经审阅了注册声明以及印度共和国的相关和必要法律,这些法律已经公开发表并公开可得,所有这些法律可能会在未来或过去发生变化。任何这样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本文所陈述的结论。我们没有调查除印度共和国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并且不对除本意见日适用的印度共和国法律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表述或暗示任何意见。本意见受印度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印度法律解释。我们不承担更新或补充此意见函以反映以后可能引起我们关注的与上述意见相关的事实或情况的责任,包括日后可能发生的适用法律变化。我们的意见对印度政府机关/部门或法院不具有约束力。印度政府机关/部门可能不同意我们的一个或多个结论,而法院可能支持印度政府机关/部门的立场。

 

我们特此同意将此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我们也同意在注册声明的“法律事项”标题下提及我们的公司。在给予此同意时,我们并不因此承认自己被包括在《证券法》第7条或委员会制定的规则和条例下所要求同意的人士范畴内,也不因此承认自己是任何法律或法规目的上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