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6 ex31220240731.htm EX-31.2 Document

展览 31.2
根据302条款认证
1.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以及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一切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认证
1.我已经审阅了美国伍德马克公司的10-Q表格报告;
2.在我所知情的范围内,根据制作该报告时的情况,在该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内,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必要的实质性事实而导致上述陈述在的情况下,对期间所述事项具有误导性;
3.在我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已充分真实地反映了所述期间注册人的财务状况、营业成果和现金流量;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制定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的那样)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所定义的那样),并已经:
a.设计或监督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定量或定性信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内通过其他组织的员工传达给本人;
我们将附件1“比较的特征”与附件A上显示在最终数据文件上的对应信息上的更新后的数据文件进行比较,发现该信息一致。设计或监督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管控,以在公认的会计准则下为外部目的提供提供财务报告的可靠保证和财务报表的准备;
c.本报告对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根据此评估,就该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了结论;
d.本报告披露了在注册人的最新财务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务季度)期间发生的任何影响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件和程序的重大变化,或者理性上可能会影响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件和程序的变化;
5.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登记人的其他证明人员和我已向登记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担任类似职能的人员)披露:
a.涉及管理或其他在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构成重大欺诈行为,我都已经披露。
我们将附件1“比较的特征”与附件A上显示在最终数据文件上的对应信息上的更新后的数据文件进行比较,发现该信息一致。Markwin H. Maring
/s/ 保罗·约阿希姆济克
保罗·约阿希姆济克
高级副总裁及首席财务官
(财务总监)
日期: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