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證明
18 U.S.C.第1350節,
根據制定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Electromed, Inc.(「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在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年度報告10-k(「報告」),我,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James L. Cunniff,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納的18 USC §1350,作出如下認證:
(1) |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以及 |
(2) |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
日期: 2024年8月27日 | /s/ James L. Cunniff |
James L. Cunniff | |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