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a73124exhibit312.htm EX-31.2 Document

展览31.2

第13a-14(a)/15d-14(a)条规认证

本人Carlos L. Macau, Jr.在此证明:

(1)我已审阅了海科航空公司的第10-Q季度报告;

(2)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3)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4)本公司的另一位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制定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以及15d-15(f)所定义)并做好相关工作。

a) 根据我们的监管,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登记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由其他实体在准备这份报告的期间向我们知名;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导致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合乎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对外提供可靠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准备提供合理保证;

c) 在本报告中评估了登记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该评估在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呈现了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报告期内(对于年度报告,指的是登记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发生的、对登记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变动;并且

(5)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商的另一名认证官员和我已向注册商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具有相等职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a) 所有对于内部财务报告控制设计或操作上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若对申报机构的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能力有合理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以及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性。

日期:2024年8月28日/s/ CARLOS L. MACAU, JR.
Carlos L. Macau, Jr.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