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6
公司法(修訂版)
股份有限公司
明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明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已修訂並重新修訂的第二份
結社盟章
(於2024年7月29日通過特別決議採用)
公司法(修訂版)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修訂和重訂組織章程
的
明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明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經由2024年7月29日通過的特別决議通過採納)
1 | 公司的名稱是 明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2 | 該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將位於Ogier Global (Cayman) 有限公司,Grand Cayman,KY1-9009,開曼群島的89 Nexus Way辦公室,或在開曼群島的其他地方,根據董事們隨時決定。 |
3 | 公司的目的不受限制。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修訂),公司有完全的權力和權限執行任何法律不禁止的目的。 |
4 | 公司具有不受限制的法人能力。不受前述限制所限,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修訂)第27(2)條,公司具有並能夠執行自然人的全部能力和功能,而不論任何公司利益的問題。 |
5 | 在上述任何段落中,沒有允許公司進行以下任何業務而無需取得合法許可證: |
(a) | 在《銀行及信託公司法(修訂)》下並未取得相應執照情況下,進行銀行或信託公司業務;或 | |
(b) | 在《保險法(修訂)》下並未取得相應執照情況下,於開曼群島內經營保險業務或擔任保險經理、代理人、副代理人或經紀業務;或 | |
(c) | 在《公司管理法(修訂)》下並未取得相應執照情況下,進行公司管理業務。 |
6 | 公司將不會在開曼群島與任何個人、公司或法人進行交易,除非該交易是為了推進其在開曼群島以外地區的業務。儘管如此,公司仍可在開曼群島進行合約的履行與締結,並在開曼群島行使進行業務所需的權力。 |
1 |
7 | 該公司是一家有限公司,根據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形式,每個股東的責任限於該股東股份上未支付的金額(如果有的話)。 |
8 | 該公司的股本為美元50,000,分為每股美元0.0005的100,000,000股普通股。除前文所述外,公司無限制發行任何類別股份的數量。然而,根據修訂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有權進行以下一項或多項操作: |
(a) | 贖回或回購其任何股份; | |
(b) | 增加或減少其資本; | |
(c) | 發行其任何部分資本(不論原始、贖回、增加或減少者): |
(一) | 有或無任何優先、延期、符合資格或特殊權利、特權或條件; 或 | |
(ii) | 受制於任何限制或限制 |
而且 除非發行的條件明確聲明,否則每一次股票發行(不管宣稱為普通股、優先股或其他)都受到這個權力的約束;和
(d) | 更改 任何其中的權利、特權、條件、限制或限制。 |
9 | 公司有权根据开曼群岛境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继续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注册,并在开曼群岛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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