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1
第1350條認證(首席執行官)
關於拉姆研究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以每股10-K形式年度報告和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日期爲準(以下簡稱「報告」),本人蒂莫西·M·阿切爾,公司首席執行官,根據Sarbanes-Oxley法案2002年第906號根據18 U.S.C.第1350條,特此聲明,據我所知:
(1)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和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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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 | /S/ Timothy M. Archer |
| Timothy m. 阿切爾 |
|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以上聲明僅根據2002年薩班斯-歐克斯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18 U.S.C. § 1350而提供,並不會被視爲《證券交易法》第18條修正案或其他有關該條的責任的「文件」。除非拉姆研究有限公司明確引用,否則此聲明不會被視爲任何《1933年證券法》或《證交法》的文件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