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hibit 99.2
代表ATIF HOLDINGS LIMITED董事會請求此委託書
董事會
金日陽光健康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股東年度大會
將於2024年9月26日舉行
本公司特此確認接到於2024年8月29日發佈的公司股東大會通知函 (以下簡稱「通知函」)及附有的於同一日的委託代理聲明 (以下簡稱「委託代理聲明」)。本公司特此委派(特此任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爲委託代理人,並授予代理人充分代理權,代表並以本公司股東的名義出席並參加於2024年9月26日上午10點在中國上海浦東新區新金橋路1599號C2樓503會議室 (以下簡稱「會議」)舉行的本公司股東大會 (以下簡稱「股東大會」)。 如果未另行指定人員,則代理會議主席爲委託代理人。會議允許股東以虛擬方式參加股東大會,通過www.virtualshareholdermeeting.com/GSUN2024。本公司特此授權委託代理人代表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上行使其享有投票權的A類普通股和/或B類普通股,並投票支持以下事項(i)按照下方所示授權或由代理人酌情裁決,以及(ii)由代理人酌情決定的其他可能在股東大會上提出的相關事項,詳見股東大會通知和附帶的委託代理聲明。未在此文中另行定義的大寫術語將按公司目前的修訂後的公司章程予以解釋。
一旦妥善執行,該代理將由簽署的股東按照此處指示的方式進行投票。如果會議主席被指定爲代理人且未作任何指示,則將對以下提案進行投票。
1. | 重新選舉翁學源先生爲本公司的董事,任期至下次年度股東大會。 |
2. | 將讓徐利銘先生連任爲公司董事,任期至下一屆年度股東大會。 |
3. | 重新選舉季佩林女士爲公司的董事,任期持續至下次年度股東大會。 |
4. | 重新選舉郝義東先生作爲公司的董事,任職直至下次年度股東大會。 |
5. | 重新選舉餘正華先生爲公司的董事,任職直到下次年度股東大會。 |
6. | 重新選舉肖進先生爲本公司的董事,任期將持續到下一次年度股東大會。 |
7. | 重新選舉許錫京先生爲公司的董事,任職直至下次年度股東大會。 |
8. | 批准AssentSure PAC被任命爲公司獨立的註冊會計師,任期至2024年9月30日。 |
9. | 要考慮在會議中正當提出的任何其他業務 |
如果郵寄投票,則應在此委託書上標記、日期並由股東親自簽名,簽名應與其在股票證書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並迅速將其封裝在附寄的信封內退回至Broadridge的Vote Processing部門,地址爲51 Mercedes Way,Edgewood,NY 11717。對於委託書有效,必須在會議日期前一天或會議延期之前的東部時間11:59 p.m.之前收到填寫完整並簽署的委託書。任何以受託人身份簽署的人都應如此指明。如果股份爲聯名或共同財產持有,雙方都應簽字。
此處割下委任書 | ||||||||||
請儘快標記、簽署、註明日期並返還此份委託投票卡 使用附帶的信封寄回。 | ||||||||||
必須用黑色或藍色墨水投票。 投票必須用黑色或藍色墨水打個「X」。 | ||||||||||
贊成 | 反對 | 棄權 | ||||||||
提案1: | 特此決議,以普通決議方式,重新選舉翁學員先生爲公司董事,任期至下一屆年度股東大會。 | ☐ | ☐ | ☐ | ||||||
提案2: | 特此決議,以普通決議方式,重新選舉徐黎明先生爲公司董事,任期至下一屆年度股東大會。 | ☐ | ☐ | ☐ | ||||||
提案3: | 特此決定,作爲普通決議,重新選舉季培琳女士爲公司的董事,任職直至下次年度股東大會。 | ☐ | ☐ | ☐ | ||||||
提案4: | 特此決議,作爲一項普通決議,將由郝一東先生連任公司的董事,任期至下一次年度股東大會。 | ☐ | ☐ | ☐ | ||||||
提案編號5: | 特此決議,作爲一項普通決議,將由於正華先生連任公司的董事,任期至下一次年度股東大會。 | ☐ | ☐ | ☐ | ||||||
提案6: | 特此決議,作爲普通決議,重新選舉肖金先生爲公司董事,任職至下一屆年度股東大會。 | ☐ | ☐ | ☐ | ||||||
提案7: | 特此決議,作爲普通決議,重新選舉徐西京先生爲公司董事,任職至下一屆年度股東大會。 | ☐ | ☐ | ☐ | ||||||
提案8: | 特此決議,作爲一項普通決議,批准 AssentSure PAC 作爲公司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財務年度。 | ☐ | ☐ | ☐ | ||||||
提案編號9: | 特此決議,作爲普通決議,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公司財政年度將於每年9月30日結束,10月1日開始。 | ☐ | ☐ | ☐ | ||||||
如需郵寄投票,請於2024年9月25日東部時間晚上11:59或會議休會前寄回完整簽署的代理投票卡。
請按照您的名字準確簽字。在作爲代理人、執行人、管理員或其他受託人簽字時,請如實註明您的完整職務。聯名所有者應各自親筆簽名。所有持有人必須簽字。如果是公司或合夥企業,請由授權的官員以完整的公司或合夥企業名稱簽字。 | ||||||||||
股東在此簽名 | 共同所有人請在此處簽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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