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5 amswa-2024731ex321.htm EX-32.1 Document
附件32.1


根据第906章获得的认证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18 U.S.C. Section 1350)
美国软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在此,证明如下:据其所知和相信,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财政季度(以下简称“报告”)以及附带此认证的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的要求,并且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如实陈述了美国软件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报告显示的日期和期间。上述认证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18 U.S.C.第1350条)进行,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2024年8月30日  /s/ H. Allan Dow
  H. Allan Dow
  首席执行官和总裁(首席执行官)和董事

本人作为美国软件公司的信安金融官员,特此证明,据其所知和相信,附带本认证的截至2024年7月31日财季的10-Q表格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的要求,并且报告中包含的信息,以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呈现了美国软件公司在所指日期和期间的财务控件和经营结果。上述认证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18 U.S.C.第1350条)作出,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2024年8月30日  /s/ Vincent C. Klinges
  Vincent C. Klinges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财务总监)

已向美国软件公司提交了根据第906条要求的此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或其他证明、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采用电子版本中的打印形式中的签名的文件,并将由美国软件公司保留,并根据要求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提供。

本附件32.1中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根据1934年修改版的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而"申报",也不应被视为在1933年证券法项下的任何申报中通过引用而被纳入,除非在该申报中明确通过具体引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