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a-07312024xex312.htm EX-31.2 Document

附表31.2
 
证明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规定,采纳了13a-14(a)和15d-14(a)条款
EXCHANGE则是根据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所法案所采纳的规定

 
我,罗伯特·W·麦克马洪,证明:
 
1.我已经审阅了安捷伦科技公司的10-Q表格;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3.本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会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并且已经:
 
4.注册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设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规则13a-15(f)和15d-fr-15(f)所定义),并且:
 
(a) 设计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管下引起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包括其合并的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其他机构内部在此报告准备期间向我们知晓;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种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者导致这种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为了提供合理的保证,以便按照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
 
(c) 评估了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种评估呈现了我们对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其基础是该报告期所覆盖的年度末进行的评估;和
 
(d) 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发生的任何对金融报告的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注册人内部控制的变更;并
 
5.基于我们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向注册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a) 所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营具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的情况已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新评估中披露,这些问题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b) 任何侵害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内部控制中具有重大作用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都已在公司最近一次对内部控制评估中披露。
 
日期:2024年8月29日罗伯特·W·麦克马洪
 罗伯特·W·麦克马洪
 高级副总裁及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