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授权委托书
特此知悉,本人特命吉娜·K·冈宁和安德鲁·J·雷纳奇中的每一位,或其中之一单独行事并具有代理权,作为本人真实合法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并以本人的名义、地位和职权,执行以下事项:
1.以我的身份为GrafTech International Ltd.(下称“公司”)的官员、董事和/或10%股东,根据美国证券交易法修正案第16(a)条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称“SEC”)的任何规定,在我名义和代表我的情况下执行表格3、表格4或表格5。
2.代表我并为我执行任何和所有必要或有益的行为,以完成和执行任何此类第3、4或5表格,或其他表格或报告,完成和执行任何修正案,并及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证券交易所或类似机构提交该表格或报告;
3.代表我准备、执行,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Form ID,包括其修订版或任何后续表格,以及任何其他必要或适当的文件,以获取和/或重新生成代码和密码,使我能够通过电子方式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根据1934年修正宪章第16(a)的规定所要求的报告,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任何规则或法规;
4.在前述事项中,代理人可以采取任何其他行动,据每位这样的代理人认为可能对我有利,符合我的最佳利益或法律要求的行动,即理解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委托书代表我签署的文件应采取代理人自行裁量的形式,并包括代理人所批准的条款和条件。
本人特授权给每一位代理律师进行任何所需的、必要的或合适的行为以行使此处授予的任何权利和权限,完全如同我亲自在场并具备全权代理或撤销权,特此确认并批准这些代理律师或其替代者按照此授权书和授予的权利和权限依法所做或引起的一切事宜。 我承认每一位代理律师在我要求下担任此职务时,不承担我遵守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第16条款的责任,公司也不承担此责任。
本授权书在我不再需要就我对公司的证券持有和交易提交3、4和5表格的情况下,持续有效,除非我以书面形式撤销,并交付给上述每个委托人,并且应 取代我在担任公司官员、董事和/或10%股东的能力下授予的所有其他之前的和先前的授权书,并且与我遵守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16条款有关的责任,如有,均被视为撤销。
[下一页是签名页。]
特此证明,我在2024年9月3日签署了这份授权书。
签名
罗里F.奥唐奈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