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24.1 2 krro-ex24_1.htm EX-24.1 EX-24.1

 

 

有限授權書

 

特此声明,本人委任Ram Aiyar和Vineet Agarwal,分别单独签署,并具有代理权完全代表本人作为真实合法的委托人执行以下事项:

 

(1)
代表簽署人以簽署人作為Korro Bio公司(一家特拉華州公司)的董事、董事和/或證券持有人的身份,不時執行以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表格:(i) Form ID,包括任何附加文件(例如更新密語認證),以完成分配代碼給簽署人,並在使用EDGAR系統傳輸信息給SEC時使用;(ii) Form 3,證券受益所有權初始聲明,包括任何附加文件;(iii) Form 4,證券受益所有權變動聲明,包括任何附加文件;(iv) Form 5,根據1934年修改的證券交易法第16(a)條及其規則的規定,證券受益所有權年度聲明,包括任何附加文件;(v) 13D和13G附表;和(vi) 根據1934年修改的證券交易法及其規則的規定對每個表格的修改,包括任何附加文件;

 

(2) 執行代表委託人所需或需要的所有行為,以完成並執行任何Form 3、4或5、Schedule 13D或13G,或任何修訂案,並及時將此類表格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任何證券交易所、全國協會或類似機構提交。

 

(3)
在執行此授權書的範圍內,代理人可據其意見對受託人進行有益、最有利或法律所要求的任何其他行動;應明確理解,代理人根據此授權書代表受託人簽署的文件應經代理人自由裁決其形式和條款。

 

據本人同意,向每一位該律師的工作人員,行使其單獨行使行動的權力和職權,在此授予其一切所需、必要或適當之一切行動權利和職權,就如同本人親自出席時所能全面進行的一切行動意圖和目的,具有代理或撤銷的完整權力,並在此批准和確認該律師或該律師的替代人依法憑藉本授權書和授權書所授權的權利和職權所做的一切行動或引起的一切行動。本人承認,前述律師在應本人要求擔任該職責時,既不承擔本人遵守《1934年修訂證券交易法》第16條或13D-G法規的責任,也不使公司承擔本人的任何責任。本人在此同意對律師和公司進行賠償,以應對本人向律師提供任何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所引起的任何要求、損害、損失、費用或開支。

 

在董事於公司發行證券所持有和交易的情況下,本授權書將完全有效,直至董事不再需要向前述代理律師提交此類表格,除非董事以簽署的書面文件撤銷之。本授權書取代董事作為公司的高級職員和/或董事時的任何前授權書。如果任何特定代理律師不再是公司的員工,則本授權書對該特定代理律師即告失效。

 

特此證明,本人簽署本授權書日期為 8月8日, 2024.

 

/s/ Jeffrey Cerio

 

簽名

 

 

Jeffrey Cerio

 

印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