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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非官方英文翻译
本文件是一份义大利语文件的英文翻译
公司章程
第一部分
名称 - 注册地址 - 公司目的 - 持续时间
第一条
名称
1.1 | 该公司名称为“Stevanato Group Società per Azioni”,缩写为“Stevanato Group S.p.A。”。 |
第2条
注册地址
2.1 | 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皮奥姆比诺-德泽市(Pd)内。 |
第3条
适用规定
3.1 | 该公司受义大利民法典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所有其他适用于股份公司的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规范。 |
3.2 | 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纽交所根据意大利民法适用于上市公司的条款,将适用于该公司,依据第 2325-条。意大利民法第 2325- 条。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一个欧洲管制市场上交易,则香港法例58/1998和其他有关法律适用于该公司,尽管这些章程中有任何相反的内容。 |
3.3 | 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一个欧洲管制市场上交易,则香港法例58/1998和其他有关法律适用于该公司,尽管这些章程中有任何相反的内容。 |
第四条
公司的宗旨
4.1 | 公司的宗旨如下,包括: |
i))在持有人没有采取任何积极行动行使此认股权购买认股股份的情况下,本协议没有任何规定,持有人的任何权利或特权的枚举都不会导致持有人对于任何普通股票的购买价格或者公司股东的责任,无论是公司还是公司的债权人均不能主张任何责任。 | 对于任何种类的公司和实体,包括在义大利和国外的法律下的联盟,以及无论其目的和对象为何,直接或间接地承担、持有和管理股权和利益;特别是,该公司承担、持有和管理在设计、生产和商业方面经营容器、包装系统、药物递送系统、自动组装系统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公司的股权,主要(但不仅仅)是为药品行业和其他相关部门; |
ii) | 提供行政、财务、商业和管理等一般性服务,旨在管理和战略、技术和/或财务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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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在任何情况下,为附属公司和实体的利益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策略、投资计划的协调和 发展计划;协调金融政策,集中库务运作和拨款;行使推广和研究活动;使用技术资产、名称和知识产权; 人事的行政和管理,以作业及纪律效果; |
三) | 研究,创建,承诺,发牌,注册,申请,管理,购买和转让所有 有关任何形式无形资产的权利类别、工业发明专利、装饰或实用模型、商标 及专业知识; |
四) | 购买、出售、拥有和享有股票及债券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真实 一般相关权利及/或期权,无论在意大利或海外发行和/或流通; |
五) | 购买、建造、销售、交换、个人管理土木和工业、乡村、都市房地产 遗产。 |
第 (i) 及 (ii) 段所述的活动将不会被行使 相对于 公众,但将以稳定的投资目的为目的。特别是任何具信托性质的活动、收集储蓄、信贷行使、在金融市场上放置 不包括文书;法律保留的所有其他活动也不包括在内。
因此,在一 非主要 以及实现本公司企业目的的有助方式,本公司可以执行所有商业、金融、工业、证券及房地产业务; 也可以在一般情况下授予保证、认证、存款和担保,包括向第三方提供。
4.2 | 本公司执行和组织自己的活动,以追求成功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通过创造长期价值为股东利益而增长,并考虑与本公司相关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
第五条
持续时间
5.1 | 本公司的有效期为止 十二月三十一日(三十一) 2100 年 (两个) 一千一百)。 |
标题二
股本 — 股票
第六条
股本
6.1 | 本公司股本为 22,231,562.00 欧元,分为 302,842,536 股,其中 49,604,649 股普通股及 253,237,887 个特别类「A」股(以下)股 A」以及普通股一起,」股票」)所有都没有面值。 |
6.2 | 股本也可以通过实物供款或应收款项以及发行股份来增加股本 与股份不同类别,遵守有效法律及本条款的规定。 |
6.3 | 根据意大利民法律第 2443 条,特别股东大会可授予 董事会有权在一次或多次增加股本,最多于决议日起计五年,以及发行债券(包括可换股债券)的权力,以及发行债券(包括可换股债券)的权力 以股份为单位,最高可确定金额,并且由决议决议日起计最长五年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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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根据义大利民法典第2441条第4款第2句的规定,可以排除新发行普通股的股东的预先购买权,预先购买股份数量不超过现有股本的10 (十)%,前提是发行价与普通股的市场价值相符,并由法律审计公司或审计师发布的报告予以证实。 公司还可以发行债券和参与性和非参与性金融工具,可以转换或不转换为股份。 |
6.5 | 公司还可以发行债券和参与性和非参与性金融工具,可以转换或不转换为股份。公司还可以发行债券和参与性和非参与性金融工具,可以转换或不转换为股份。 公司还可以发行债券和参与性和非参与性金融工具,可以转换或不转换为股份。 公司还可以发行债券和参与性和非参与性金融工具,可以转换或不转换为股份。 公司还可以发行债券和参与性和非参与性金融工具,可以转换或不转换为股份。认股权证以法律规定及本章程所提供的其他金融工具 |
6.6 | 于2023年10月4日举行之特别股东大会决定,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443条,授权董事会在2028年10月4日之前,最高增加350,000,000.00欧元(三亿五千万/00),包括任何股票溢价,以发行无面值的普通股,具有完整股利权,并可分若干次进行,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439条的可分配基础,提供给现有股东以外的人士享有优先购买权 先行购买权 依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441条第4款第2句的规定(因此,在现行尽职责协议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百分之十)以内),由董事会决定的股份增资所产生的新发行股份将提供给属于以下类别的人士: |
• | 金融投资者,例如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任何类型的投资基金以及其他金融中介和公司;以及 |
• | 工业投资者和/或战略合作伙伴和/或其他潜在投资者,他们从事与公司相类似和/或相补和/或相似的业务,能够为公司的工业计划和项目的实现做出贡献。 |
第7条
股份 - 股东登记簿 - 行使公司权利的资格
7.1 | 根据意大利民法第2346条第1款,股份不以股票形式发行,并且不受根据意大利金融法第83字母-bis 及随后的规定所提供的无形化制度的限制 意大利金融法(Testo Unico della Finanza))。因此,行使公司权利的资格适用意大利民法第2355条第1款的规定,除非本条款另有规定公司根据适用法律,按照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维护股东登记簿,并根据意大利民法第2215-. |
7.2 | bis的规定进行维护bis根据意大利民法典和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民法典》”)股东名册”). |
7.3 | 如果公司普通股在纽交所上市,普通股将根据该市场常用的文件和/或计算机技术进行转让,但该文件和技术必须符合美国法律和纽交所的相关规定。 |
7.4 | 如果公司普通股在纽交所上市,董事会有权设立并保留一份纸质和/或电子注册簿,这些方法和功能必须符合美国法律(以下简称“《美国注册簿》”),将直接持股人和相关股份转让登记,随后在股东名册中进行相应的注记,同样可以通过获得纽交所授权提供股票转让代理服务,并受美国主管当局监管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操作。美国注册簿其中注册直接持股人和相关股份转让,随后在股东名册中进行相应的注记,同时通过获得纽交所授权提供金融工具转让代理服务,并受美国主管当局监管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操作。股票转仓代理& 登记机构当并且如果美国注册机构成立,由于普通股在纽交所的交易,将这些股份的转让记录在美国注册处是下一个和相应的股东注册的规律与有效的条件,毋庸置疑地根据意大利法律规定,后者的法律性质和相关性不受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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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买卖,董事会亦可设定程序 用于识别人士-因为单一存托机构在美国登记册中注册的公司指定的普通股份,按照以下规定的公司指定的普通股份 适用法律(」纪录持有人」)-间接持有普通股(」实益持有人」)以及根据下文第 7.6 (b) 条间接行使公司权利的权利。这些程序 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提供商实现。 |
7.6 | 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买卖,则行使公司权利的权利为 规管如下: |
一) | 所有注册为普通股的直接持有人,因此在美国注册的实体 注册及在股东登记册内,可根据上述注册而自行使用权,因此可以按法律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行使所有公司权利; |
b) | 所有未注册为美国注册登记册或在美国注册处的股份的直接拥有人的实益拥有者 股东登记册无权以自身名行使公司权利,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所有公司权利,包括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i) 集体行使公司权利。 在美国登记册和股东登记册中注册的记录持有人,或由记录持有人特别指定的人,或 (ii) 透过同一记录持有人或特别指定的人士登记的记录持有人 根据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由记录持有人指定或获得特定授权和/或委托。 |
受益人行使公司权利而无须更新美国登记册和股东登记册的义务 拥有者,以记录持有人的名义,集体或个别。
7.7 | 普通股是注册的,不可分割,可自由转让,并授予持有人平等权利。在 特别是,每股普通股赋予本公司普通股东大会和特别股东大会上一票权,以及根据法律及以下内容与股东有关的其他财务和行政权利 文章。 |
7.8 | 除外,甲类股份具有与普通股相同的特征,并授予权利相同 适用于以下事项: |
一) | 根据第 2351 条第 4 段,每股 A 类股获得 3(三)票权 在本公司普通及特别股东大会上举行的意大利民法律; |
b) | A 类股份自动转换(不包括特别大会的任何决议) 如果将该类 A 类股份转让给 Sergio Stevanato 以外的任何人,以普通股的 A 类股份或股东大会)的持有人,以每股 A 类股份为一股普通股的比率 (1943 年 3 月 20 日出生于威尼斯),他的后裔(统称为」斯泰瓦纳托家族」),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即使由 Stevanato 家族的一名或多个成员共同、直接或间接控管,或信托 由 Stevanato 家族成员成立的(或者由相关受托人),但受益人是(或可能是)Stevanato 家族的一个或多个成员。「控制」具有第 2359 条所指明的含义, 意大利民法第 1 及 2 段; |
c) | A 类股份可以按每股一股普通股的比率转换为普通股 A 类股份,全部或部分,也包括多份分期付款,根据持有人的要求,通过通知发送给公司董事会主席,并复制审核委员会主席,由 注册 邮件,电子邮件或 任何其他适合提供收货证明的方式。 |
7.9 | 董事会承认发生导致转换 A 类股份的事件 根据上文 (b) 及 (c) 条的第 7.8 条的普通股 (每个,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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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事件在首次会议之后,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书,或至少有一名董事知道发生这样的转换事件时,不管任何情况,在转换事件发生或至少有一名董事知道之后的15(十五)天之内,以第21.3条规定的多数通过。如果董事会不承认转换事件,则稽核委员会在下列15个(十五)天内通过第25.3条规定的多数通过决议来确认转换事件的发生。在确认转换事件之后,该公司的董事会主席或者在缺席的情况下,稽核委员会主席应立即执行以下工作:(i)将股份转换登记在股东名簿中,事先通知转让代理商和登记处,如果需要,在上述第7.4条之前登记普通股;(ii)根据股本在不同类别股份中的分配而调整公司章程的内容,进行必要的修订;(iii)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436条第6款的规定,在公司注册中存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文本,完成法律所要求的任何其他形式手续。 |
7.10 | 在任何情况下,普通股不能转换为A股。 |
7.11 | 公司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发行A股:(a)通过现金注资进行资本增加,不排除或限制优先认购权;(b)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442条进行资本增加而不进行新的注资;(c)合并或分拆时,无论如何结合普通股一起。 在仅通过发行普通股进行的股权发售中,所有股东都有权按照他们在股权发售时持有的股份(无论是普通股还是A股)比例认购新发行的普通股。 与仅进行普通股发行的股权发售相关的,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442条,不进行新的注资的资本增加或合并或分拆的情况下,可以发行A股。 |
7.12 | 与仅透过发行普通股进行的权利发行相关,将根据每股东在权利发行时所持有的股份(普通股或A股)的比例,赋予所有股东按比例认购新发行的普通股的权利。 |
7.13 | 在通过发行普通股和A股进行资本增加的背景下: (i) 新普通股和新A股的比例必须与审议通过资本增加时现有普通股和A股的比例相对应; (ii) 新发行的普通股和A股必须按照股东在资本增加执行时所持有的普通股和A股的比例提供给个别股东订阅。如果任何新发行的A股在要约期结束时未经A股持有人的订阅,根据意大利《民法典》 第2441条第2款的规定,并且由非A股持有人购买,此类股份将从一开始便具有普通股的性质。 |
7.14 | 在公司作为合并或分立的一方时,A股持有人有权以法律的限度和相容性为范围收到和他们所持有的A股具有相同特征的股份,除非A股持有人的股东大会另有决议。 |
第8条
撤回权
8.1 | 股东在强制性法律规定下有撤回权。 |
8.2 | 没有参与涉及公司存续期限延长或股份流通限制引入或撤销的决议的股东无权撤回。 |
8.3 | 撤回权根据第2437—bis条进行行使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437条第1款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只有在行使退出权利的法定情况下,才能有效行使退出权利,前提是直接或通过记录持有人依据上述第7.6条的规定行使此类权利的受益所有人能够证明他们对产生退出权利的决议的采纳没有做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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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437-的规定,股份的清算价值由此确定。ter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则普通股的清算价值将根据在公告发布前六个月的收盘价算术平均值来确定,该公告是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触发了退出权利。 |
第三章
股东大会
第9条
股东大会
9.1 | 股东大会代表所有成员,其决议按照法律和目前的章程进行,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即使是持不同意见或未参加的成员也是如此。 |
9.2 |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常规和非常规。 |
9.3 | 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任何股东协议都必须在每次股东大会开始时告知公司并声明,根据《意大利民事法典》第2341-第 ter 条的规定。意大利民事法典第2367条规定,董事会应在股东代表至少占公司股本十分之一的股东提出要求时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如果公司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则应在股东代表占公司股本二十分之一的股东提出要求时及时召开。 |
第十条
通知
10.1 | 董事会可以在意大利、欧洲其他国家、英国或美国等地召开股东大会,不一定在注册办事处召开。 |
10.2 | 董事会应在至少占公司股本十分之一的股东提出要求时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如果公司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则应在至少占公司股本二十分之一的股东提出要求时及时召开。 |
10.3 | 普通股东大会和特别股东大会应该在首次召集的情况下举行,如果需要,在第二次召集后,以及可能在第二次召集后的其他召集,即使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除非董事会在召集通知中确定股东大会在单次召集中举行。 |
10.4 | 普通股东大会和特别股东大会的召集是通过一份通知方式进行,该通知保证在会议日期之前至少8(八)天向所有股东发送,以证明收到。 |
10.5 | 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则普通股东大会和特别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将在股东大会日期之前至少40(四十)天进行,并按照下面的方式进行公告。 |
a) | 英文和意大利文在公司网站上公告; |
b) | 意大利文在《Sole 24 Ore》报纸上公告,如果该报停刊或有客观障碍,则在《Corriere della Sera》报纸上公告;如果该报停刊或有客观障碍,则在意大利共和国的官方公报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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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召开通知必须包括: |
a) | 股东大会举办地点的标示,以及任何通过远程方式连接到该地点的地点; |
b) | 股东大会召集日期和时间的指示; |
c) | 议程上的项目清单; |
d) | 根据法律的规定,需要提供其他信息。 |
以及,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
e) | 证明已经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在公司网站上发布相关文件; |
f) | 公司网站的网址; |
g) | 根据第11.2条所述的日期,指明该日期之后成为公司股份持有人的人将无权参加股东大会并投票。 |
第11条款
参加和投票的资格-投票代理
11.1 | 参加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的资格受第7条款的规定所管辖。 |
11.2 | 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纽交所上市,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普通股的表决权的资格归属于在会计日结束时(根据纽约时区)的前25天(第25天)之前既登记在美国登记簿和股东登记簿上并持有这些股份的实体,或者,如果该日不是交易日(根据纽交所交易日历),则在前一个交易日(“ 记录日期”)。在这种情况下,具有参加和投票资格的实体如果在登录日后出售股份,将不会损失该资格。另一方面,在登录日后但股东大会开幕前在美国登记簿和股东登记簿上登记的实体,分别被视为缺席股东大会并未参与对相关决议的通过的挑战以及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377条和第2437条所行使的退出权。然而,在登录日时是受益所有人且在登录日和股东大会开幕日之间既在美国登记簿和股东登记簿上登记的受益所有人将能够透过证明他们并未参与采纳相关决议来挑战该决议并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377条和第2437条行使退出权。 |
11.3 | 也可以通过电信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如果在召集通知中提供了相应的程序。应当理解的是,召集通知可以规定会议仅以电信方式举行,省略对会议举行地点的任何提及。 |
11.4 | 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则投票权可以通过书信或电子形式行使,前提是公告中所规定的范围和形式,依照公告本身所确立的。 |
11.5 | 有投票权的人可以根据意大利民法第2372条的规定由代理人代表。除非第7.6(b)条提供的规定,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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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条
主席 - 股东大会的进行
12.1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主席主持,若无法出席或有阻碍,则由副董事长、指定的经理人(如有)或股东大会中临时委任的他人多数投票决定来主持。 |
12.2 | 股东大会主席由一位秘书协助,该秘书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并由股东大会根据主席提议,在场多数人的投票下任命。在特别股东大会和任何情况下,主席认为适合时,秘书职务由公证人担任。 |
12.3 | 股东大会主席核验在场人员的身份和参与和投票的权利,检查股东大会是否已正式召集,规范其程序,订立遵守法律的投票程序,并确定投票结果。 |
12.4 | 股东大会的进行可以依照经过普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具体规定进行。 |
12.5 | 股东大会的记录必须依照法律进行。因此所绘制的记录,由主席和秘书或公证人签署,必须抄写在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和决议簿上。 |
第13条
普通股东大会的权力、组织和决议
13.1 | 普通股东大会有权决定法律和这些章程保留给它的所有事项。 |
13.2 | 普通股东大会有效组成并按照法定的多数通过第一、第二和后续召唤或者如通知书所规定,一次性召唤涉及股份的投票数量而非股份数量。 |
第14条
特别股东大会的权力、组织和决议
14.1 | 特别股东大会有权通过关于修改这些章程的决议,关于清算人的任命、替换和权力以及法律保留给它的其他事项。 |
14.2 | 特别股东大会有效组成并按照法定的多数通过第一、第二和后续召唤或者如通知书所规定,一次性召唤涉及股份的投票数量而非股份数量。 |
第四章
行政和审计系统
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409-sexiesdecies 及其后的规定,本公司采用一级制度企业治理,行政和审计职能分别由董事会和设立在行政机构内的审计委员会行使。 单层制 企业治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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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
董事会组成
15.1 | 董事会由不少于9名及不多于15名成员组成。 |
15.2 | 董事的任期最长不超过三个财政年度,并在最后一个任期的财政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日期届满时届满,除非法律和本章程规定的终止和届满原因,并可 重新当选。 |
15.3 | 董事必须符合意大利民法第2382条所规定的资格和廉洁要求,并具备履行委托给他们的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
15.4 | 在不损及下述第23条为构成审计委员会的董事设定的其他要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成员中的三分之一,如有不完整人数,必须具备意大利民法第2399条所列独立性要求。 |
第16条
董事会的任命
16.1 | 董事由普通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会还确定他们的人数和任期。 |
16.2 | 如果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董事将根据股东提交的名单选举,遵照以下程序进行。 |
16.3 | 董事会任命名单的提交权限仅限于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票所附带的合计投票权至少占总投票权的5(五)%的股东,不论是个人投资还是与其他提交股东合资。每位股东只能提交一份名单。提交名单所需股份数量的所有权由参考股东登记册和美国注册册上的记录所确定,并且在提交名单的注册办公室之日,但上述第7.6条的规定不受损害。 |
16.4 | 根据召集通知所指示的程序,在最后日期之前至少3(三)日,提交名单于公司注册办公室递交,并且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由公司发布。 |
16.5 | 名单上列出的董事候选人数量由9(九)至15(十五)人。董事候选人必须符合上述第15.3条规定的资格和正直要求。每份名单还必须包括:(a)符合上述第15.4条规定的独立要求的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候选人,若数量不足,按最高数进位;(b)符合第23.3和23.5条规定的独立和能力要求的至少三(三)名董事候选人;(c)符合23.4条第E款所规定的额外专业要求的至少一(一)名董事候选人。每位候选人只能在一份名单中参选,否则将被视为不符合资格。 |
16.6 | 每份清单必须附上以下文件,否则将被拒绝:(i)每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每份清单必须附上以下文件,否则将被拒绝:(ii)每位董事候选人接受其候选资格的声明,并以其自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其符合第15.3条所述的合格和廉正要求;每份清单必须附上以下文件,否则将被拒绝:(ii)每位董事候选人接受其候选资格的声明,并以其自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其符合第15.3条所述的合格和廉正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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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第15.4条所规定的独立要求,以及下述第23.3、23.4和23.5条所规定的独立、专业和能力要求;(iii) 股东或实益拥有人提交名单的身份和其持有的股份的投票权百分比的指示;(iv) 依照适用法律法规之规定需要的任何其他声明、信息和/或文件。 |
16.7 | 每位股东只能为一份候选人名单投票。每位股东的投票与名单有关,因此与其中的所有候选人都有关,不能有变动、增加或排除的可能性。 |
16.8 | 董事会成员的人数根据得票数最高的名单中所指示的候选人数量来确定。 |
16.9 | 在投票过程完成后,将选举获得最多票数的名单上的候选人。如果有超过一份名单获得相同的票数,将在同一股东大会上进行新的投票;只有报告相同票数的名单才能参与投票。 |
16.10 | 如果在投票结束时,有一个或多个当选的董事候选人不符合上述第15.3条所规定的资格和诚信要求,这些候选人将被排除在外,并根据下述第16.12条进行替换,以确保董事会根据上述第15条的规定组成正确。 |
16.11 | 如果在投票结束时,没有选出符合上述第15.4条规定的独立要求和/或下述第23.3、23.4和23.5条中的独立、专业和能力要求并至少达到这些条款中所指示的最低人数的董事候选人,则不符合该要求的候选人将被排除在外,并根据从中选取他们的名单中上述最后的候选人,根据下述第16.12条替换,以确保董事会根据上述第15条的规定并根据下述第23条的规定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的正确组成。 |
16.12 | 在以下情况下:(a) 股东没有提交名单, (b) 只提交了一份名单且未取得相对多数的票数, (c) 基于股东提交的名单选出的董事人数小于9(九)人(包括根据上述第16.10条和16.11条排除的董事人数), (d) 不需要更换整个董事会或 (e) 基于第16.2和随之而来的程序,由于任何原因,无法任命董事会,董事将由股东大会任命,不适用列表投票机制,但必须履行根据第15条确保董事会正确组成和根据第23条确保审核委员会的职责。 |
16.13 | 根据法律和这些章程,董事在以下情况下不再担任职务。 |
16.14 | 如果在任期内,一名或多名董事不再担任职务,董事会应选派符合第15.3条所述的资格和廉正要求的董事来替代其职位,且必要时为确保根据第15条和第23条的要求正确组成董事会以及根据第15.4条所述的要求和/或根据第23.3、23.4和23.5条所述的独立、专业和技能要求以确保审核委员会的要求,将适用意大利民法第2386条1款的规定,但在股东大会任命的大多数董事解职的情况下,不影响意大利民法第2386条2款和3款以及第2409-octiesdecies,意大利民法第2409-4条和第23.7条有关审核委员会成员替换的规定。 |
16.15 | 如果一名董事不再符合第15.4条所述的独立要求和/或第23.3、23.4和23.5条所述的独立、专业和技能要求,董事会和/或审核委员会根据前述第15条和第23条不再正确组成,对于不再符合上述要求的董事,将根据上述第16.14条进行替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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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
董事会的权力 - 主席 - 名誉主席 - 委员会
17.1 | 董事会具有公司的普通和非常规管理的所有权力,有权进行一切被认为有助于实现企业目标的行为,仅排除法律和这些章程保留给股东会的行为。 |
17.2 | 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365条第2款和第2446条第3款的规定,董事会还负责处理事先与以下决议冲突的股东大会决议:(a)公司按照意大利民法典第2505和2505-bis条规定的情况进行合并和分立,(b)在意大利领土内转移注册办公室,(c)开设或关闭分支机构,(d)指定有权合法代表公司的董事,(e)在股东退出时减资,(f)在资本损失超过三分之一时减资,以及(g)根据上述第7.9条进行调整章程的规定或因转换事件而进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将适用意大利民法典第2436条的规定。bis董事会从其成员中选举主席,除非股东大会这样做,还可以任命一个或多个副主席。 |
17.3 | 董事会还可以将“名誉主席”称号授予为公司的确立和发展做出贡献的备受认可的人士。该职位也可以授予不是董事会成员的人,职位无限期且仅因理由才能撤销。如果他/她不是董事,名誉主席可以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 |
17.4 | 董事会还可以将“名誉主席”称号授予在公司的确立和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知名人士。该职位也可以授予不是董事会成员的人,职位无限期且仅因理由才能撤销。如果他/她不是董事,名誉主席可以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 表达非约束性意见 并对所处理的事项提出意见,并根据特殊授权代表公司。 董事会确定荣誉主席应支付的任何报酬、福利和/或费用退还。 |
17.5 | 董事会可以将其部分权力委派给由其某些成员组成的执行委员会,或者委派给一个或多个董事,并根据法律的限制来确定他们的权力。 为此,适用意大利民法典第2381条第3、4和5款的规定。 |
17.6 | 董事会以及如有指定的执行委员会和董事总经理在其权力范围内,可以任命公司的员工为总经理或代理人,并可以在第三方中任命特殊代理人或特殊代表,并根据法律的限制确定他们的职责和权限。 |
第18条
公司代表
18.1 | 公司的法定代表是董事长,在无限制的情况下。 |
18.2 | 如果有指定,公司的经理董事总裁也担任公司的代表,但其权力受到限制。 |
18.3 | 公司的代表权也属于总经理、代理人和律师,他们根据任命书所赋予的权力行使。 |
11
第19条款
董事的薪酬
19.1 | 股东大会应确定董事担任董事会成员职位的酬劳,也可以以保险形式提供。董事还有权获得执行职责所产生的费用报销。 |
19.2 | 常规股东大会还可以确定所有董事的整体酬劳金额,包括那些担任特定职位的董事,由董事会分配。 |
19.3 | 董事会可以为担任特定职位的董事确定额外的酬劳,这可能包括固定部分和变动部分,与达到特定目标有关;或者包括以预定价格订购公司的普通股或其他金融工具,包括未来发行的股票。 |
19.4 | 股东大会为主席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确定固定报酬。如果股东大会未能这样做,则由董事会确定主席和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报酬。 |
第20条款
召集董事会
20.1 | 董事会在意大利或国外注册办事处之外,每当主席认为合适或被董事长任命(如有)或至少三分之一的成员要求时召开并进行会议。 |
20.2 | 董事会由主席召集,如果他/她无法这样做则由副主席或经理董事(如果有任命)召集,通知中包含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相关议程,以及根据第21.2条的规定,在通知中还列明了通过音频或视频会议参加的安排。召集通知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或使用其他能够提供接收证明的方式发送,至少提前三天,或在紧急情况下,提前一天。 若任何条款被法律禁止,又或因法院裁定为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该条款视为经修改后广泛应用,以符合有效性及可强制性的最大范围,其无效性或无法强制性,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只要经修改后完整表达各方对于意图,相对的期望或义务并不遭受实质损害或减少,实际获得的利益和权利不受侵害。双方将本著善意协商精神,努力以有效约束替代被禁止,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之条款,恢复其原来的效力。此协议书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双方均不得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的限制,支付或收取的款项( 包括应按照适用法律被视为“利息”项目之款项) 不得超过任何适用法律所允许的金额。 因此, 如果根据法律最终被判定去支付的任何义务,由任何买方支付的金额,或者由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如适用)支付或应支付的款项或买方根据本协议书收取的款项,被最终的司法裁判认定违反任何这些适用法律,该义务支付、支付或收取被视作买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相互失误。被视为已调整其最高金额或利率,作为不受该适用法律禁止之最大金额或利率,并具有追溯效力。该调整将通过减少或退还买方可选择的利息或根据交易文件支付的任何其他金额来实现。以下是更大的明确性,若依据任何交易文件或相关条款支付给买方的利息、费用、开支或其他任何金额,在适用法律内被视为“利息”或其他适用性词语,可能而被认为违反适用法律,则该金额必须按照所属时段进行比例分配。 即使没有正式召集,只要在任的董事都在场,董事会被视为正式组成。 |
20.3 | 即使没有正式召集,只要在任的董事都在场,董事会被视为正式组成。 |
第21条
董事会的会议和决议
21.1 | 董事会的会议由主席主持,如果主席不在或有阻碍,则按顺序由副主席(如有任命)、经理董事(如有任命)主持,或在后者不在或有阻碍的情况下,由出席董事指定的人主持。 |
21.2 | 根据民法第2388条第1款的规定,董事会的会议可以通过远程通讯方式进行,具体规定根据相关召集通知(如有)和会议主席的同意。在召集通知中,可以提供董事会相关会议仅通过远程通讯方式进行,并且不需指定会议处的具体地点。 |
12
21.3 | 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和出席董事的绝对多数赞成票是董事会决议的有效要求。如果出现平票,主席有决定性的一票。 |
21.4 | 董事会可以制定一项包含其运作规则和程序的规则,以确保董事会信息的有效管理。 |
21.5 | 董事会会议记录必须根据法律进行。这样记录起来的会议记录,由主席和秘书或公证人签署,必须抄写在董事会会议和决议书中。 |
21.6 | 根据意大利民法第2381条第5款,董事总经理每六个月至少向董事会汇报业务的整体表现、前景,以及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的最重要的交易。 |
21.7 | 涉及一个或多个董事本人或代表第三方利益的交易的决议,适用意大利民法第2391条。 |
第22条
内部委员会
22.1 | 董事会可以从成员中选择组建审查、咨询或提议职能的委员会,并制定其目的、组成和运作程序。 |
第23条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成员的任命、解聘和更换
23.1 |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的3名成员组成。 |
23.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三个财政年度,并且可能 重新选举。 |
2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必须符合以上第15.3条所规定的独立要求,并且如果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还必须符合美国法律和纽交所相关的独立要求。无论如何,已经被指定为执行委员会成员、拥有特殊权力或特殊职务的董事以及任何实际履行与公司管理、控制公司或被公司控制的公司相关的职能的人员,均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
23.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至少一名必须从注册的法律审计师中选出。 |
23.5 | 如果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审计委员会成员还必须具备美国法规所规定的财务专业知识。 |
23.6 | 稽核委员会从其成员中选出一名主席。 |
23.7 | 如果稽核委员会成员死亡、辞职、被撤销或失效,董事会应立即从符合第23.3、23.4和23.5条款规定之独立性、专业性和技能要求的其他董事中选出替代他的人。如果无法替换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应按照上述第16.14条款立即采取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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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 如果审计委员会的一名或多名成员失去了上述第23.3、23.4和23.5条的独立性、专业素养和技能要求,则应予以解职。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在可能的情况下将被解职的成员替换为具备前述独立性、专业素养和技能要求的其他董事选定的替补候选人。否则,将适用上述第16.14条。 |
第24条
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权力
24.1 | 审计委员会(a)监督公司的组织架构、内部控制系统和行政会计系统的适当性,以及其适于正确地反映管理事件,以及(b)执行董事会委托的其他任务,特别是与获委任对公司帐目进行法定审计的人保持关系。 |
24.2 | 如果普通股在纽交所上市,审计委员会还行使属于“审计委员会”根据美国时时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所规定的职能。审计委员会”适用于时时适用于公司的美国法律。 |
24.3 | 将适用义大利民法典第2404条第1、3和4款、2405条第1款和2408条于审计委员会。适当变动. |
第25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
25.1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90(九十)天开会。 |
25.2 | 审计委员会的会议也可以透过远程通讯方式进行,依据上述第21.2款的规定。 |
25.3 | 审计委员会在大多数成员出席下正式成立,解决办法由出席者的绝对多数决定。任何打算不同意通过决议的成员有权要求将异议理由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
25.4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必须被记载。这样所绘制的记录必须由出席者签名,并转录在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册中。 |
第26条
财务帐目的法律审计
26.1 | 财务帐目的法律审计应由符合现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人员进行。 |
26.2 |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合理提议,由股东大会作出对法律审计师的任命,并确定其任职期间的费用和在任期间调整费用的任何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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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 法律审查人的任期为3个(三个)财政年度,到期日为召开董事会批准该任期期间第三年度财务报表的股东大会。 |
第五章
基本报表 - 利润和分红派息
第27条
基本报表
27.1 | 每年的12月31日为财政年度结束。 |
27.2 | 如果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董事会将根据美国法律准备额外的定期财务报告,并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时间和方式向公众提供。 |
27.3 | 基本报表必须提交给股东大会审批。 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364条第2款的规定,每个财年结束后的180天,只要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者特定的需求和目的需要,就必须制定年终报表。 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364条第2款的规定,每个财年结束后的180天,只要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者特定的需求和目的需要,就必须制定年终报表。 |
第28条
利润、分红派息和其他分配
28.1 | 经过批准的基本报表显示的净利润在扣除法定储备金的5%后,直到法定储备金达到股本的五分之一为止,将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分配给股东作为分红或用作储备金。 |
28.2 | 如果符合法律要求,董事会在财年过程中可以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433-bis条的条件和限制,批准向股东分配临时股息。第2433-bis 的意大利民法典。 |
28.3 | 根据权限,普通股东大会或特殊股东大会可以随时决定根据财务报表分派给股东的储备金,或者由股东提供的资金,无论是现金还是其他形式,只要根据适用法律,确保均等待遇原则在每种情况下均受到保证,并且将股份,金融工具或其他权益分配给股东。支付股息或临时股息以及进一步分配或分派给股东的支付,将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权限确定的条款和程序进行。 如果普通股在纽交所交易,董事会可以设定确定有权获得股息支付的受益拥有人的日期,以及户口记录持有的普通股所应获得的其他分配或分派。该日期可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股息支付或分配分派的决议的日期同时,之前或之后设定。 |
28.4 | 股息或临时股息的支付以及进一步分配或分派给股东的支付,将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权限确定的条款和程序进行。 |
28.5 | 如果普通股在纽交所上市,董事会可以设定确定有权获得股息支付、其他分配或分派的受益拥有人的日期,该日期可以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有关股息支付、分配或分派的决议日期同时、之前或之后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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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解散和清算 - 纠纷 - 最终条款
第29条
解散和清算
29.1 | 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解散。 |
29.2 | 在公司解散的任何情况下,股东特别会议确定清算程序并任命一个或多个清算人,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487条确定他们的权限和报酬。 |
第30条
纠纷
30.1 | 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董事/或清算人之间,公司与董事/或清算人之间,或董事/或清算人之间所发生的与本章程有关的争议,以及一般上与公司生活相关的关系,如果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可以让其他法官受理,应受公司所在地区商业法院的专属管辖权管辖。 |
30.2 | 在不影响上述第30.1条的规定的情况下,公司、董事/或清算人、股东或代表公司利益行事的其他实体,如果所争议与1933年美国证券法和/或1934年美国交易所法(随时间修订)及其相关实施法规的规定相关联,并且合乎适用法律的规定,则受美国南纽约州地方法院专属管辖权管辖。 |
第31条
最终条款
31.1 | 除非另有规定,本公司章程中对适用法律的任何引用应被视为对意大利法律的引用,并且在适用的情况下,对纽约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普通股的美国法律和市场监管亦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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